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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市國土房管局、市民政局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完善天津市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年度申報審核程序的通知》,根據該通知,享受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的家庭自領取租房補貼滿規定時限,可提前1個月參加當年年度申報。
據介紹,住房保障管理系統自動進行數據篩查,每月1日,將當月參加年度申報家庭的上年信息與住房、人口、公積金、機動車輛、工商注冊及非居住房屋等數據庫中數據進行核查比對,各項信息無變化或住房公積金基數漲幅在10%以內的家庭視為按時主動申報且核查合格,按核定補貼標准繼續發放補貼,並自動更新系統,確定下次年度申報時間。信息有變化的家庭,列入當月應年度申報審核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