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將於2015年1月8日(週四)上午10:00對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殺人上訴一案進行公開宣判。
2014年12月8日上午,備受公衆關注的復旦大學投毒案二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高院)5法庭公開審理。被指在飲水機內投放二甲基亞硝胺致室友黃洋死亡的林森浩在庭上辯稱其沒有殺人動機,在投毒後對水進行了稀釋。辯方律師指黃洋死亡爲爆發性乙型肝病巧發致死,要求法庭重新鑑定黃洋死因。
林森浩的兩位辯護律師斯偉江、唐志堅當庭提交7組新證據,以證明黃洋的死不排除其自身健康原因,並就死因向法庭提出重新進行鑑定。
在最後陳述中,斯偉江認爲林森浩應是故意傷害致死罪,量刑應在10至15年之間。唐志堅則認爲可以以過失傷人使人致死罪量刑。
公訴方認爲,事實清楚,定罪準確,希望法庭能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該案訴訟代理人代表表示,希望維持一審判決。
林森浩表示,如果能活下來,希望從經濟上補償黃洋父母;如果“走人”(維持死刑判決),希望黃洋父母走出陰影好好活下去。
2013年4月,復旦大學醫學院研究生黃洋遭他人投毒後死亡,犯罪嫌疑人爲其室友林森浩。
2014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林森浩一審被判死刑後上訴,“認爲自己沒有故意殺人的動機,想就相關事實進行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