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2015年,河西區人社局仲裁院將以“預防優先、調解爲主、調裁併舉”爲宗旨,決定“開通綠色通道、依法配合辦案”,整合職能,協同辦案,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做到主動出擊與仲裁調解相結合,監察整改、勞動合同審查與仲裁審理相結合,從快、從簡的處理勞動糾紛,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效的維護。
2014年,河西區人社局仲裁院共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近1300件,利用案前調解這一“快速通道”解決了爭議案件92件,減少了案件的立案、審理環節,減輕了裁審環節的壓力。至目前共審結案件1100多件,其中裁決500件、調解、撤訴案件達到600多件,調、撤案件佔全部審結案件數量的53.66%。通過調解和撤訴方式結案爲勞動者挽回損失的涉案金額600餘萬元,約佔全部涉案金額的51.08%。仲裁院還通過政策諮詢宣傳、提前介入指導,化解解決了部分羣體爭議事件,避免了矛盾的升級,維護了社會穩定。今年,仲裁院將繼續加強企業調解組織建設,按照企業調解組織建設標準,推動企業調委會建設,落實調解制度,開展調解工作,本着尊重事實、提前介入、依據法律、講究方法的工作理念,使調解委員會成爲職工之家和溝通的橋樑,充分發揮政策宣傳和爭議預防作用,力爭將勞資矛盾提前化解在源頭,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利益,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強化政策法律的日常宣傳,充分利用政策諮詢窗口爲來訪者提供免費政策諮詢服務,增強勞動者的維權意識,增強用人單位的法制觀念。另一方面,在進行案件的調處過程中堅持案內宣傳,將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融入到案件處理中,對發現的問題,爲用人單位提供政策服務和經辦指導。
爲進一步規範工作流程,使調解、仲裁工作依法進行,區人社局仲裁院今年還將建立案件評析、合議機制,案件調解優先機制和初步裁、審銜接機制。案件評析、合議機制主要內容是:對每一起裁決案件,首先由仲裁員根據案件調查和審理的情況提出初步裁決意見,由業務負責人組織全體仲裁員進行評析和討論。案件經過院內研究、領導審查兩個環節的把關,既充分、客觀反映了仲裁員的意見,又體現了集體研究、集體決策的效果,同時統一了處理案件的尺度和標準。案件調解優先機制包括:加大案前和案內調解力度。每一起案件,首先做通用人單位的思想工作,正確認識理解仲裁環節,再幫助雙方對於具體情況加以分析,仔細尋找爭議案件的焦點和切入點,結合法規政策,對雙方進行反覆勸解,只要存在一絲調解的可能,就盡最大努力促成案件和解。與此同時,仲裁院與區法院民庭繼續溝通研討機制,委派仲裁員、書記員觀摩人民法院的庭審活動,使仲裁院的工作人員學習、瞭解法院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達到進一步完善、提高勞動人事調解仲裁工作的目的,從而形成初步裁、審銜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