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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進入2015年,新一年度的機動車檢驗也全面啓動。交管和平支隊提示廣大市民:對機動車逾期不參加檢驗繼續上路行駛的,將給予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將被強制報廢。
據交管和平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機動車行駛證簽註“檢驗合格至2015年某月有效”章的,應當按照檢驗合格有效章簽註日期對應的月份申請檢驗合格標誌,也可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提前申請檢驗合格標誌。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校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爲避免由於機動車所有人月底集中辦理車輛檢驗手續,而出現長時間排隊等候的情況,當月應檢車輛可按照牌照號的尾字號,在對應的時間段內辦理檢驗手續,具體對應方法爲:牌照尾字號爲0-5的車輛,可在每月的1日至15日內辦理檢驗手續,牌照尾字號爲6-9的車輛,可在每月的16日至月底辦理檢驗手續。
對和平區內適用6年內免檢政策的本市車輛,機動車所有人(代辦人)可就近到交管和平支隊安監車務大廳(和平區榮業大街101號民生大廈1層)和天直機動車檢測站一站式安監車務大廳(西青區宏源道2號)申請檢驗合格標誌。
另據瞭解,根據天津市機動車尾號限行政策,自1月11日起至4月10日止,將實行新一輪車輛尾號限行。新一輪的限行尾號爲:星期一2和7、星期二3和8、星期三4和9、星期四0和5、星期五1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