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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旅游關鍵詞:安全
最好再買份旅游意外保險
新年伊始春節臨近,不少市民籌劃著進行一次旅游。市政府應急辦、市旅游執法大隊提醒,市民在冬季外出旅游時,需要注意一些事項。
出境旅游過程中,要注意尊重和遵守當地風俗習慣,與當地人友好相處,樹立中國人文明旅游的良好形象。在公共場合不大聲喧嘩、不隨地亂丟垃圾,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應采取正當途徑解決,不可采取非法手段。
冬季到山區或地形復雜的地方旅游,要聽從帶團導游和旅行社的統一安排和調動,不擅自脫離旅游團隊。注意防滑、防跌、防迷失。要牢記景區規定的行走路線,跟隨導游行進,不要去無防護設施的危險地段,防止走錯路、迷路。
參加冰雪探險、冰雪攝影等旅游項目時,要注意人身安全,牢記景區景點報警電話並做好嚴密的防護措施,看好個人財物尤其是相機手機等貴重物品,切勿進入景區限定的禁區內游玩。
冬季外出旅游,要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旅行社責任保險只是針對因旅行社的責任造成的賠償,它不能涵蓋旅游者在旅游期間發生的所有意外事故。為避免旅游者在遭遇意外事故後,其利益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建議游客在出游前最好為自己購買一份旅游意外保險。還要提高安全意識,防止發生財物被盜失的情況及人身傷害。入住酒店睡覺時,要鎖好門窗。外出時,要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或保存在酒店的保險櫃內,切忌將貴重物品留在房間內。有人敲門,一定要確認是否是認識的人,不要輕易給陌生人開門。
自駕出游的游客,要提前給車輛做一次全面維護和保養,確保車況良好。還要注意目的地天氣及道路情況,做些相應准備。冬季行車更要注意安全,不超速、不疲勞駕駛,遵守交通規則。
簽旅游合同 多核實細節
市民外出游玩,大多會選擇旅行社。市政府應急辦、市旅游執法大隊提示,市民在與旅行社簽訂出游合同時,要注意核實一些細節問題。
目前,旅游市場使用的合同范本是由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的。除了簽訂合同,旅行社還會給游客發一份具體的旅游行程表,裡面詳細記錄游客每一天的旅游行程,包括景點、旅游時間、住宿、出行時間等,這是合同的一部分,需要游客簽字和旅行社蓋章。市民在簽合同時,要注意以下細節:
一、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如果是火車,應注明車次及軟、硬座和臥鋪位情況;如果是客運汽車,應就所乘坐的車型、有無空調、座位數等內容明確描述。
二、游覽景點一項,應包括游客在旅行社所做廣告中所見到的旅游點,並明確開始與結束參觀時間。
三、住宿標准中應注意對『標准間』一詞的理解。一般旅館、招待所的『標准間』是沒有具體意義的,只有旅游星級飯店的『標准間』纔有特定的內涵。『相當於或是准××級』類的詞語都是不准確的。
四、購物一項,應明確購物次數,一般不超過行程總天數的一半,購物點名稱及在每個購物點所逗留的時間。
五、旅游價格一項,應盡可能細化,明確到各項交通費、各住宿點的食宿費用、游覽參觀點門票費等。
簽完合同後,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加蓋了旅行社印章,經辦人員是否簽了真實姓名和聯系電話。
遇旅游糾紛 維權應理性
外出旅游可能會因行程、購物、住宿等產生糾紛。市政府應急辦、市旅游執法大隊提醒,游客在旅行過程中遇到糾紛,一定要合理維權。
在旅行過程中,很多不愉快的糾紛是可以避免的,最重要的是游客要做到防患於未然,理性消費。應追求質價相符的產品,不能眼睛只看到低價,旅游糾紛往往與低價密不可分。
如果遇到旅游糾紛,要合理維權,避免過激行為。旅游途中,遇到旅行社違約時,要盡量溝通、協商解決。出門前,應先記下組團社的聯系電話和投訴電話。旅途中出現問題時,先與地接社導游或領隊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系,要求妥善處理。不要采取過激行為,比如拒絕登機、登船、中斷旅行,這樣將使自己的損失擴大,屬於維權過當,擴大部分的損失不會得到賠償。
如果在現場交涉後,仍然無法解決問題,游客可保留好相關證據,在返程後再追究旅行社違約賠償責任。可以通過五種渠道維權:找報名的組團社投訴;找市旅游質監所投訴;找市消費者協會投訴;找合同仲裁機關仲裁;到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