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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1月9日電(記者莊慶鴻)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細化未檢工作的特殊程序辦案規定,建立未檢專門辦案場所、未檢工作室,規範訊問(詢問)未成年人和不起訴訓誡、宣佈、不公開聽證等特殊程序,逐步建立訊問(詢問)未成年人的錄音、錄像制度。
《通知》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結合實際,將性侵害未成年人,拐賣(綁架)兒童,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專門針對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納入未檢部門受案範圍,強化立案監督等,依法嚴厲打擊危害未成年人犯罪。在辦案中注意方式和技巧,依法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避免對其造成二次傷害。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