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某企業的一小職員自稱有關系能買到便宜二手車,遂帶部門主管去交錢提車,不料這個小職員在提車過程中攜帶購車款『失蹤』。
岳某是某企業的一個小職員,經常出入飯店,並購買高檔衣服,花銷很大。為獲取揮霍錢財,他想方設法『掙錢』。2014年7月,岳某聽說部門主管劉某想買一輛二手車,便主動上門『服務』,並謊稱他可以通過熟人買到物美價廉的二手車。劉某見岳某一臉誠懇,也就動了心。幾天後,岳某讓劉某准備5萬元現金跟他一起去提車。劉某取錢後,跟隨岳某來到辛口鎮某社區,准備提取車輛。到了某社區後,岳某突然攔住劉某並謊稱賣車人有個性,必須他一人帶錢提車,並向劉某要走了5萬元。劉某沒想到岳某拿錢後,卻不知去向。事發後,劉某到公安西青分局報警。辦案民警找到岳某的幾個好友,讓他們勸岳某投案自首,爭取從輕處理。
2014年12月底,岳某在家人陪伴下自首,並供認了詐騙案情。同時,岳某的父母全額賠付了劉某的被騙款,並取得了劉某的諒解。
目前,岳某已被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