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身著警服冒充警察,在高速路服務區『處罰』車輛,向司機索要現金。後經被害人報警,該男子落網。日前,西青區法院審理後,以招搖撞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
2014年4月6日,只某伙同王某(另案處理)身著警服,駕車在本市西青區榮烏高速大寺鎮蘆北口服務區附近,冒充人民警察以被害人李某駕駛套牌車輛需要罰款為由,向其索要現金2000餘元。被害人李某給付現金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