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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全市開展『解矛盾、破小案、防事故、保民安』專項行動以來,公安西青分局開發區派出所根據網絡通訊詐騙案件發案特點,專門成立防范網絡通訊詐騙專項工作組,在轄區內每家銀行安排日常值守民警,對每名到銀行辦理業務人員,逐一詢問匯款、轉賬用途,一旦發現異常,當即制止,有效預防和減少了通訊網絡詐騙案件的發生。行動開展不到半個月,已成功攔截勸阻被騙群眾13人次,為群眾挽回7萬餘元經濟損失。
據介紹,1月3日上午,民警在轄區內一銀行值守時發現一男子在ATM機前神色謹慎,不時翻看手機,民警立刻上前詢問匯款用途。經過一番勸說,男子李某告訴民警自己收到一條短信,對方稱其中了某娛樂節目的年終大獎10萬元,但需先向指定賬戶轉賬『個人所得稅款』2800元。李某只想著『交稅』後『領獎』,沒想到險些掉進騙子的陷阱。
1月6日下午3時許,小高來到銀行向值守民警求助,稱自己剛剛接到顯示為『110』的來電,對方自稱河北分局辦案民警李明,告知小高因身份被盜用,河北區法院已經對其下達法院傳票,並質問小高為何沒有到法院接受調查。如果小高想證明自己的清白,必須在5分鍾內趕到市公安局,否則後果自負。小高嚇壞了,解釋自己在西青沒法趕到市公安局,對方轉而要求小高將銀行賬戶資金轉到一個指定賬戶,以驗明正身。小高本來想馬上把錢轉過去的,見到銀行值守民警後,又想詢問一下情況。民警一邊耐心勸解小高,一邊向河北分局核查,發現民警、法院傳票全是幌子。小高這纔放了心,當對方再次打來電話時,小高果斷選擇了拒接。
民警提示:公安機關不會通過110撥打群眾電話偵辦案件,110是警方的接處警平臺,只受理群眾涉及公安職能范圍的求助、報警、舉報等,不具備辦案功能,更不可能在電話裡讓群眾轉賬到所謂的『安全賬戶』。所以一旦有人冒充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巧立名目,要求您轉賬匯款的,都是騙局,千萬不要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