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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玲(化名)是一名80後黎族女孩,去年10月底到三亞崖城鎮走親戚。一天晚上和朋友吃宵夜後,因為擔心對方喝酒後開車出事故,一起聚會的小玲出於好心駕車送一名剛剛認識的男子蘭強(化名)回家,沒想到蘭強在途中竟對她起了色心,故意指錯路,讓其將車開至一僻靜處,車停下後就撲向小玲,意圖不軌,但遭到了小玲的強烈反抗,危機之中她一把抓住了蘭強的下體逼其停手。
在逃離魔爪後,小玲立即報警,目前,警方已以強奸未遂立案偵查,正在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蘭強。
男子佯裝酒醉故意指錯路
小玲在深圳工作,她說,2014年10月,她趁休假到三亞市崖城鎮探望親戚楊某。10月28日晚,楊某帶她一起和另一名朋友張某吃宵夜。當晚12時許,張某又叫來一名為蘭強的男子一起吃宵夜,這一過程中,除小玲外,其他三個人都喝了酒。
10月29日凌晨1時許,四人吃完宵夜分手時,小玲看蘭強他們都喝酒了還要開車,就勸他們不要開車:『我就跟他們說萬一出了事故,今晚還跟我們吃宵夜明天就沒了,我們也過意不去。』
小玲說,當時她讓張某送蘭強回家,但因為張某自己也喝了酒不想開車,就說要到酒店開房間給蘭強休息,但蘭強執意要駕車回家。因為擔心蘭強喝酒了開車不安全,張某就問小玲會不會開車,小玲說會。於是張某就提議三個人一起送蘭強回家,可以順便把蘭強的車開回去,然後再一起坐張某的車回來。
因張某也喝了酒,他的車子便由沒怎麼喝酒的楊某開,而小玲就開著蘭強的車子送其回家。
『因為我不是本地人,不熟悉路,就讓蘭強指引著開往他家的的位置。』小玲說,後來讓她沒想到的是,此時的蘭強並沒有酒醉,而且故意指錯了路。他指的是一條開往三亞創意新城的路。在發現車子距離崖城鎮越來越遠時,小玲覺得有點不大對勁,就問蘭強他的家到底在哪裡。這時蘭強纔說早就已經開過了他家。
於是小玲馬上停車,並拿出手機准備把自己所在位置拍照發給楊某,但無意間拍到了蘭強的照片。隨後她又打電話給楊某,告訴自己的位置,讓他們來找,結果楊某兩人也不太了解具體位置,說讓他們等一下慢慢沿路找過來。
起色心下體被抓強奸未遂
這時,小玲想掉頭回去找楊某他們,但又擔心迷路,於是就讓蘭強自己來開:『他說打個電話再走,然後下車去走出幾米打個電話,回來走到駕駛座上就鎖住車然後就撲向副駕駛座位的我,他壓在我身上把車椅子放倒意欲強奸我。』
在掙紮的過程中,小玲拿起手機准備報警求救,但幾次撥打110電話和楊某的電話都被蘭強搶去手機:『我哀求他(蘭強)說,我還沒有結婚不要這樣做,否則我會跳樓的,他說「我會負責的」……』
小玲說,在這一過程中,她一直強烈反抗,但因為蘭強力氣大,自己一直被其壓在座位上。其間,她的手機和蘭強的手機都不停的響鈴,但蘭強不接電話也不讓她接電話。在兩人廝打過程中,蘭強脫掉了自己的褲子露出下體,也把小玲的內褲扯掉了,意欲霸王硬上弓。小玲用盡力氣推開蘭強,從副駕駛位置逃至後座,但蘭強也跟著追到後座,在打斗中,小玲用腳踢開蘭強,掙紮著打開右車門准備爬下車逃走:『當時我半身爬下去了,但他又抓住我的腳企圖把我拉上車,我用腳踹他然後下了車。他跟著下車抓住我,把我往車裡推,我抓住車門不進去,我喊救命他就掐住我的脖子,揪住我的頭發……』
小玲說,下車後兩人一直扭打在一起,蘭強把她按在地上掐她的脖子,當時還下著細雨,她弄了一身泥巴和水,但她仍奮力反抗。危急時刻,她看到蘭強仍裸露著下體,立即伸手抓住他下體要求他放手:『當時他還抓住我的頭發,我說再不放手我就使勁扯了,於是我用力扯了一下,他松開手,我馬上跑開了……』
色狼開車追打警方介入
小玲說,當時下著小雨,天很黑,路燈也很暗,她順著來時的路跑,蘭強緊跟在後一邊喊不要跑一邊追:『我看到他啟動車子追上來,我怕他駕車撞我,就跑到綠化帶上繼續跑。』
在這一過程中,小玲多次在綠化帶上摔倒爬起來再跑,但蘭強很快就開車停在她前邊攔截她,並下車來抓她。她情急之下,隨手在路上撿起一塊磚頭:『我說你再過來我就打死你,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死……』小玲說,蘭強見她情緒激動,而且手持磚頭,也不敢再靠近:『他讓我上車送我回去,我說不要他送讓他趕緊走!』
但後來因為想到自己的手機、內褲和鞋子都在車上需要取證,小玲在蘭強做出上車送她回去不動她的承諾後又上了車,又聯系了楊某約定在南濱農場路口見面。此時她已經不敢再坐副駕駛位置,而是坐在後面的座位緊緊靠著車門:『我跟蘭強說如果你敢亂來,我就跳車,你就是殺人。』小玲說,在路上蘭強不停跟她道歉叫她不要公開不要報警叫她原諒他,機智的小玲用手機把整個過程偷偷錄了下來。
和楊某張某見面後,小玲向他們哭訴遭遇。但此時,蘭強指著她威脅說:『報警啊你不報警我報警……』
10月29日凌晨4點28分,小玲打通了110報警電話,但蘭強卻又威脅她說說:『我又沒有X到你報警就報警我不怕』,隨後駕車逃離現場。
警方趕到現場,帶小玲指認現場後到派出所拍照做了筆錄。並在當天帶小玲去做了法醫鑒定。
在進行法醫鑒定的時候,辦案民警告訴小玲,由於她被鑒定為輕傷已經構成刑事案件,警方將按強奸未遂處理這一案件。此後,小玲也一直積極配合警方調查提供證據。
警方立案抓捕嫌犯
小玲說,由於沒有得到警方立案的消息,她曾多次去崖城派出所了解案情,但民警卻告訴她尚未立案:『我說我有足夠的證據為什麼還不立案,民警告訴我還沒抓到人怎麼立案,我說那一年兩年三年五年抓不到人就不立案嗎?』
『那個事情給我心理造成了很大傷害,事發到現在,就像陰影一樣一直揮之不去,夜夜失眠嚴重影響精神導致重度抑郁癥。』小玲說,在她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後,警方告訴她已經立案。但直至今日,警方仍沒有抓到犯罪嫌疑人。這讓她一直感覺心裡不踏實,這種情緒也許只有犯罪嫌疑人落網並受到懲罰後纔能緩解。她希望司法機關『為我討回公道抓住壞人,還我一個交代還我公道,也是為了社會治安懲奸除惡,如果不讓他受到法律的制裁就是縱容他犯罪,還會有下一個受害者,如果我作為受害者都保持沈默,那麼就是下一個受害者的幫凶,所有無論如何我一定會站出來配合警方把他抓捕歸案』。
1月20日,記者陪同小玲來到崖城派出所,見到了負責偵辦此案的胡警官,胡警官告訴記者,案發後,他們已經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並通過其家人勸其投案自首,但該犯罪嫌疑人目前如同驚弓之鳥,一直沒有回家。所以暫時沒有抓捕到,但一旦得到其蹤跡就會立即實施抓捕。
記者同時從三亞警方獲悉,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案情已經比較清晰。目前沒有抓獲犯罪嫌疑人的難點主要在於,雖然周邊群眾也根據照片進行了辨認,但由於犯罪嫌疑人用的是化名,所以在戶籍檔案裡無法查找到其身份信息,因此也無法上網追逃。公安部門目前正在全力偵辦此案,一定會給受害人一個滿意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