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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為推進司法民主和司法公開,該院正式建立第三方評價及矛盾化解機制。
據介紹,一中院改革創新評價機制,成立了第三方評價及矛盾化解委員會,聘請獨立於法院系統之外的市人大、市政協等市級機關有關部門,市級政法機關有關部門以及有關群團組織、高等院校、新聞媒體等單位代表擔任委員,對法院工作進行評價。與此同時,通過拓展評價廣度、深度,助推司法能力提昇。
該院出臺的《第三方評價及矛盾化解機制運行辦法(試行)》明確提出,評委會既有權通過情況通報、座談會等形式,對法院總體工作和審判執行工作進行評價,也有權對與其無利害關系的已審(執)結的案件中存在的程序問題、實體問題、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等問題作出案件質量評價,同時還可以借助旁聽庭審、文書檢查、現場查訪、專題評議等形式,對法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風作出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