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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5日,家住達川區的50歲男子王某的兒子結婚,當宴請親朋賓客歡聚一堂時,發現他家停在院子外的新摩托車突然著火,滾滾濃煙,摩托車不一會兒就被大火吞噬。大火雖經眾人撲滅,但摩托車已被燒得不成形,且在救火過程中,王某雙手被燒傷,令其心塞不已。
經家人簡單包紮後,王某忍住疼痛,十分氣憤地向石梯派出所報警。當日下午,當地消防大隊得出結論,該場大火的確是人為縱火,且起火點是安裝在摩托車上被收好的遮陽傘。據此,民警立即對案發現場及周邊走訪,後從現場附近2樓一戶居民處找到線索,大火是由兩名小孩子點的。民警很快找到了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張某某和餘某某兩名男孩,兩人對縱火一事供認不諱。據兩男孩自述,當天回家路上見王某停在院子外的摩托車,覺得好玩就用自己攜帶的打火機將餐巾紙點燃後,直接扔進了摩托車上的遮陽傘內,此後便離開了現場。這一幕卻被附近鄰居撞見了。數小時後,兩人得知王某家的摩托車被燒毀,因害怕被懲罰就一直不敢同別人提起此事。因張某某和餘某某僅12歲,尚不能承擔刑事責任,民警在訓誡教育後,讓各自家長帶回。得知『真凶』後,王某不再生氣,表示在兒子婚事期間不與小孩計較,將和兩男童家長協商賠償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