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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10點半,張國立之子張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海淀法院)開庭審理。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張默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據『京法網事』消息,被告人張默在最後陳述時表示,其每一天都在反省錯誤,以後再不會犯了,將盡力彌補對家人和關心他的人的傷害,他錯了。
2014年7月29日,演員張默等3人因吸食大麻被警方查獲,張默交代其和朋友曾多次在其居住地吸毒,此後其被依法批捕。8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張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請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9月4日,經依法審查,海淀檢察院通報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張默正式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