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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實基礎、放眼長遠——政治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制度化法治化建設邁出新步伐
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清晰地標註着制度現代化的時代命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牢牢把握改革正確方向,在涉及道路、理論、制度等根本性問題上,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須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全國人大常委會着眼於推動重點領域立法,通過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關於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決議、關於授權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決定,素有“經濟憲法”之稱的預算法完成20年來首次大修,被稱爲史上最嚴的環保法經修改後正式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以立法形式確定國家紀念日,通過了關於確定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的決定、關於設立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的決定、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制定貫徹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實施意見……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路線圖逐漸清晰。
同時,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加強專題詢問和各項監督工作、密切代表同人民羣衆聯繫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舉措,不斷推進人大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
人民政協圍繞加強協商民主制定年度協商計劃,完善雙週協商座談會制度。黨中央制定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繼續重點加強政黨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積極開展人大協商、基層協商、人民團體協商,逐步探索社會組織協商,推動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
智力資源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最寶貴的資源。治國理政必須善於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廣泛力量。改革發展任務越是艱鉅繁重,越需要強大的智力支持。
黨中央從推動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增強國家軟實力的戰略高度,把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作爲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切實抓在手上,及時出臺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爲進一步健全決策諮詢制度,形成定位明晰、特色鮮明、規模適度、佈局合理的中國特色新型智庫體系提供了路線圖。
司法是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是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
一年來,一項項旨在建立公正高效權威司法制度的改革措施有序推出: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關於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在上海等6個省份啓動試點工作,司法體制改革邁出了實質性步伐。
——在北京、上海、廣東設立知識產權法院,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的運用和保護,激發社會創造力,爲創新型國家建設提供強大推動力,爲公平競爭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建立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司法公開力度;按照“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要求,在12箇中級、基層法院試行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制定深化公安改革的框架意見等,一批基礎性、制度性措施相繼推出。
——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開展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試點,進一步規範刑事訴訟涉案財物處置工作,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策部署實現了“早期收穫”,達到了領導小組提出的“新開門面要站在高起點上”的要求。
——針對“信訪不信法”問題日益凸顯,中央制定《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着手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解決。
一幅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的改革圖景,越來越清晰地呈現在世人眼前,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優越性更加凸顯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