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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點整,杭州『7·5』公交車縱火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號法庭正式開庭審理。
審判長宣布庭審開始後,被告人包來旭躺在一張病床上,被六名法警推入法庭被告席。
浙江在線記者看到,包來旭半躺在病床上,光頭、臉上有明顯被燒傷的痕跡,但臉色不錯。
隨後和公訴人及審判長的對話中,包來旭思路清晰,聲音雖然低沈但吐字清楚。
公訴人首先宣讀了起訴書,包來旭對指控的放火罪並沒有異議。
包來旭說,因為自己常年患有肺結核,治療效果一直不理想,遂產生了輕生的念頭。
去年7月5日,包從浙江義烏來到杭州,在西湖景區閑逛了幾圈後,來到靈隱景區,隨後登上了7路公交車。
『那天在車上,我把天那水(香蕉水)倒在車廂裡,用打火機點燃,火一下子起來了,我聽到很多哭喊聲,還有砸窗的聲音,過了兩分鍾左右就啥也不知道了。』包來旭在庭上說。
『我覺得生活已經失去了希望,活著也沒有意義;我知道車上的乘客都受了傷,但現在說什麼都已經晚了,我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
法庭隨後進入證據出示階段,目前庭審仍在繼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