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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5年春節臨近,本市即將進入煙花爆竹銷售旺季。結合天津市公安局開展的“解矛盾、破小案、防事故、保民安”專項行動,爲全面貫徹落實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堵塞和消除煙花爆竹管理漏洞隱患,打擊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全市社會治安穩定和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組織全市各級治安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煙花爆竹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加大對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的打擊力度,全力收繳非法煙花爆竹,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絕對安全。專項行動以來,公安機關共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件7起、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案件50起、非法銷售煙花爆竹案件2起,收繳非法煙花863箱、爆竹3100餘萬頭、禮花彈520枚,有效地震懾了此類違法犯罪活動。
爲貫徹落實《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實施,各級公安機關對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婚慶公司和承辦婚慶服務的酒店、賓館等重點單位採取上門走訪、發放宣傳單等多種方式,對新《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宣傳,並簽訂了責任書。2014年12月以來,公安機關共向及羣衆發放宣傳材料95000餘份、張貼宣傳畫1700餘張;與賓館、酒店、煙花爆竹批發、婚慶及殯儀服務單位簽訂責任承諾書235份。《辦法》實施以來,公安機關共接報非法燃放煙花爆竹110警情32起,民警均進行了現場處置,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並對違規人員進行了法制教育。2015年1月20日上午11時許,公安和平分局勸業場派出所接110報警稱:在和平區營口道有店鋪開業要燃放煙花爆竹。民警趕到現場後發現,某飯店老闆購買了4盤5000響的鞭炮準備燃放,民警當場對其進行勸阻並向其講解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店主表示不會再燃放煙花爆竹。但該店主在民警離開後繼續燃放煙花爆竹,民警再次趕到現場依法將其傳喚,並依照《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對其進行了500元罰款。
在加強宣傳的同時,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加大了對煙花爆竹違法犯罪活動的查處收繳力度,對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行爲相對集中的農村、城郊結合部,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清查收繳行動,堅決收繳非法煙花爆竹。對問題突出的出租房屋、閒置廠房、倉庫等重點部位,反覆開展集中清查,不留盲區死角,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同時,各級公安機關結合春節前我市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活動突出的特點,在各路口增派警力,對進出車輛和人員進行嚴格治安檢查,及時截斷外省市非法煙花爆竹及原材料流入本市的運輸渠道,確保社會治安穩定。2015年1月27日,公安西青分局民警根據羣衆舉報,在西青區李七莊街楊某某經營的超市院內及路邊的三輛廂式貨車上查獲其非法儲存的627箱煙花爆竹,及時消除了隱藏在居民轄區內的治安隱患。2015年1月20日,公安大港分局民警在205國道北拋莊附近發現一輛形跡可疑的箱式貨車,現場查獲250箱“開門紅”。現違法嫌疑人夏某某、楊某某因非法運輸危險物質被行政拘留。2015年1月13日上午,根據羣衆舉報,公安寧河分民警,在寧河縣嶽龍鎮樑某某家查獲非法儲存煙花爆竹170箱。民警依法予以收繳。2015年1月3日,公安北辰分局民警將非法買賣、運輸煙花爆竹的張某某、侯某某抓獲並行政拘留,收繳鞭炮25箱、煙花50個。(通訊員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