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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春節將至,不少市民要給亡故的親人燒紙錢,以表達對親人的懷念與祭奠,也少不了要燃放鞭炮。就此,區民政局提醒廣大市民,辦喪、祭奠場所禁放煙花鞭炮,市民在春節祭掃時請遵守規定,不要燃放鞭炮,以避免被處罰。
《天津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2014年9月30日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令第12號)公佈,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據《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自即日起,凡在殯儀館、公墓、殯儀服務等場所辦喪、祭奠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根據規定將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爲此,我區相關部門已在城區主要路段、河道等地設置固定宣傳標牌,近日還將在城區開展巡迴流動宣傳。各鎮、各社區都已採取多種形式宣傳禁放。從2月8日起,區相關職能部門將派出專人在怡靜園區段巡查值守,發現違規燃放者,及時處理。
爲確保《辦法》的貫徹落實,防止爆竹煙塵對大氣的污染,紮實推進美麗津南建設,區民政局有關負責同志提醒廣大市民,祭奠先人的方式方法多種多樣,焚燒紙錢、燃放鞭炮都是陳規陋習,選擇健康、環保、安全、文明的祭奠方式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