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2014年3月10日15時許,醉酒的羅某駕車在本市外環線與李某駕駛的汽車發生事故。羅某見勢不妙,當場逃逸,李某則駕車在後追趕,並在一信號燈處攔下羅某。羅某隨即駕車撞擊李某所駕汽車,並撞倒了站在車前攔截的李某及其友齊某,致使二人趴在羅某所駕汽車前機蓋上被拖帶約一公里,後被警車攔下。日前,該男子因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北辰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