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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從拍虎英雄到詐騙犯,時隔數年之後,周正龍又一次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而其背後的華南虎照等一系列關鍵詞,也再次引發輿論的關注。2007年,周正龍所拍攝的華南虎照片被陝西省林業廳公開,之後,由於照片與一張老虎年畫相似,其真實性受到多方質疑,引發社會強烈關注。之後當地政府宣布虎照造假,13位大小官員受到處分。而周正龍本人,也因詐騙和私藏槍支彈藥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
事件過去了八年,周正龍也於3年前就出獄了。但是近日他再次發聲,堅稱自己並沒有作假,並且還在本月10號,將自己重新拍攝到的有關『新證據』,遞送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所謂的『申訴』。
2007年,是周正龍生活的分界點,在那之前,他是陝西鎮坪縣的一位普通農民,而在那之後,他卻成為了網絡上赫赫有名的『周老虎』。在談到讓他經歷了2年多『牢獄之災』的那張虎照時,他仍然表示,自己沒有作假:
周正龍:我的照片,幾十張,沒有全部鑒定,就一刀切直接說我這是做了假,我千真萬確沒有造假。我現在為什麼不擔心,因為老虎這兩三年還都始終在。
事實上,在他2012年4月出獄後不久,他就又踏上了『上山找虎』的路途,同時,他還向向當地法院申訴,想討一個說法。在陝西兩次申訴未果後,周正龍10日直接將包括他新拍攝的華南虎照片及相關材料遞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周正龍:我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訴啊,我還有其他證據的,包括足跡啊,老虎的前爪,我當時出獄後三天上山,就把這個老虎的新鮮腳印找到了,這都可以證明老虎確實在,很多專家教授也去驗證了。
陪同周正龍前往最高法申訴的北京師范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副教授劉裡遠認為,這些照片可以證實當地確實有野生虎存在。
劉裡遠:現在很多人說一張照片怎麼證實老虎存在呢,我們拍了一系列照片,相互可以對比驗證,這還可能是假的嗎?他就是動態的嗎,就像動畫片。
據劉裡遠介紹,11日上午,最高法院立案庭法官與他們面談後接受材料,並建議周正龍拿出一份『虎照』真實性的鑒定書。
中國農科院生態學研究者廖慶生同樣是『挺虎派』,他表示,自己也曾進山尋虎。但他也坦言,目前想要通過傳統方法直接追尋老虎蹤跡,難度很大。
廖慶生:隨著我們不斷對它的了解,用現在的方法,就是紅外相機啊拍這只老虎,已經是不可能了。他的對人的防備已經是很高的了。我們最後一次到了這個山口,攜帶了誘虎劑,找到了這個領地交接的地方,撒上氣味布上了相機陣,但是我們上山後就發現雪地上他繞開了這個地方,所以這麼拍攝已經是沒有用了。
周正龍曾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基本受理了他的『申訴』,但記者多方了解,目前最高法只是接受了周正龍提供的材料。這兩種說法,中間有何區別?刑訴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介紹,周正龍將相關材料遞交給最高法,並非是在進行申訴的相關程序。
洪道德:我國法律有規定,不服生效判決,是有權利提出申訴的,但是這個申訴第一次,只能向通過生效判決裁定的這個法院提出來,向其他法院提請,這個材料也會向這個法院轉過來。對於中級法院的申訴處理結果依然不服的,可以向高級法院申訴,對於高級法院所做出的第二次申訴處理,無論當事人服不服,都不可以提出第三次申訴了。或者說,他的第三次申訴,被視為,這不是申訴,是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當事人的兩次以外的申訴,任何一級法院,都沒有義務,必須受理,必須審查,必須答復。也就是說,周正龍向最高法院遞交申訴狀,不是在行使訴訟權利。最高法院接受他的『申訴狀』,是在確保公民的一項政治權利。
據洪道德解釋,即便最高法接受周正龍材料後,認為他確實拿出了有關老虎存在的事實和證據,也只能責成當地法院對此案提起審判監督程序,而不是由最高法直接受理。同時,洪道德也認為,目前周正龍所提交的材料從法律意義上來講也沒有太大意義。
洪道德:這張照片本身以及被科學鑒定出來是一張偽證。這張照片現在還有啊,現在依然可以把這張照片拿出來,依然可以證明這張照片就是假的。所以周正龍現在『申訴』的角度是完全錯誤的,他現在即使拿出當地漫山遍野都是老虎的的照片,也同樣不能推翻當時他偽造照片偽造照片的行為。他想要推翻當時對他的裁決,就必須要推翻當時的這張照片你們鑒定錯了,我有新的鑒定的方法,能夠說明我當時提供的這張照片,就是真的。除非周正龍可以拿出這個證據來,不是說現在有真虎的照片就可以,而是說必須要證明當時的照片是真老虎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