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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口碑互動涉嫌非法經營”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9時整,審判長敲響法槌,宣佈:“現在繼續開庭,傳被告單位北京口碑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訴訟代表人到庭,提被告人楊飛、李金福、楊雪萍到庭”,宣判開始。法院認爲,口碑互動公司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爲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楊飛、李金福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楊雪萍系直接責任人員,構成非法經營罪。辯護人的部分辯護意見被採納,將在量刑時予以考慮。口碑互動公司犯非法經營罪,判處罰金20萬元;楊飛、李金福犯非法經營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4萬元;楊雪萍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罰金2萬元。被告單位不上訴,楊飛明確表示上訴,李金福、楊雪萍稱回去考慮。
案件回顧:
今年1月16日上午9時,北京口碑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口碑互動公司)及該公司三名高管楊飛、李金福、楊雪萍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受審。庭審中,三人均表示認罪,懇請法庭從輕處罰。
公訴機關指控:口碑互動公司自2012年至2013年間,多次通過信息網絡提供有償刪除信息服務,經營數額218200元。在此過程中,楊飛、李金福負責公司的經營,二人共同商議、決策後指派公司員工從事上述活動;楊雪萍及其主管的公關部員工具體實施有償刪除信息活動。公訴機關認爲,口碑互動公司無視國家法律,違反國家規定,爲牟取經濟利益,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楊飛、李金福作爲口碑互動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組織、策劃、實施非法經營活動,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楊雪萍直接參與實施口碑互動公司的非法經營活動,系直接責任人員。口碑互動公司及楊飛、李金福、楊雪萍的行爲均已觸犯了刑法,應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楊飛、李金福、楊雪萍的供述,爲客戶提供有償刪帖服務是行業內的潛規則,大多數網絡公關公司都會提供類似的服務;口碑互動公司的工作流程是由輿情監測部門爲客戶提供輿情監測服務並報告輿情情況,客戶認爲其中有不實報道或負面信息,往往會向公司的客戶服務部門提出刪除或優化的要求。針對客戶的要求,客戶服務部會通知公關部聯繫網站處理;對於客戶要求刪除的信息,口碑互動公司一般不會就真實性進行覈實,而只是針對客戶的要求進行處理,具體的處理方式包括正常的投訴和聯繫第三方處理,其中正常的投訴不會產生費用,聯繫第三方處理則主要是通過具有相應資源的中介公司或個人聯繫網站編輯刪除,這種方式往往會產生刪帖費用;具有媒介資源的這些中介公司和個人甚至建有專門的QQ羣,用於聯繫有償刪帖和有償發佈信息服務,至於付費方式則往往是轉入上述人員的個人支付寶賬戶。據主管公司財務的法定代表人李金福介紹,案發前,公司平均每年的營業收入都在七、八千萬。楊飛表示,除了提供輿情監測、品牌維護、廣告投放等業務外,根據客戶的要求,公司還提供有償刪帖服務,這項服務內容甚至直接寫入合同;公司的客戶主要是國內大型企業,且大多是上市公司,口碑互動公司在互聯網營銷策劃方面具有一定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