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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上海一名兼職代駕員駕駛電動平衡車行至陸家嘴東路附近發生交通事故,後搶救無效死亡。前不久,市民李小姐就被一輛騎電動平衡車的男子嚇出了一身冷汗。李小姐說,她當時駕車行駛至天津市和平區南京路附近,一個騎獨輪電動平衡車的男子竄了出來,李小姐說,自己感覺幾次都差點剮碰到對方,非常危險。
代步上路成銷售噱頭
連日來,記者走訪了天津市多家電動平衡車的銷售場所,發現不同品牌的電動平衡車銷售人員都在強調其『代步上路』的優勢。其實很多電動平衡車的說明書上都印有不能上路行駛的提示,但銷售人員卻不以為然,堅持以非機動車道上可騎行代步作為賣點推銷產品。市民張先生就是用電動平衡車代步上下班人群中的一員,張先生說,他買車時,銷售人員就告訴他,電動平衡車是一個很實用的『交通工具』,上路行駛是沒有問題的。
上路違法購買請三思
據交管局法制辦的工作人員介紹,這種『電動平衡車』靠身體的前傾與後仰控制前後行駛,是一種休閑工具。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平衡車的技術標准、原理、功能配套等都不屬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的標准,不具備在道路上行駛的條件。
交警提醒,鑒於這種平衡車屬於違法上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建議購買此類電動平衡車前應考慮自身的用途,如作為休閑娛樂工具,購買的同時應配套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在使用時穿戴齊全;如代步上路行駛則屬於違法行為,應三思而後行。(記者張清通訊員焦軒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