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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臨近清明小長假,很多計劃自助遊的市民開始在網上預訂酒店、門票和旅遊產品。不過,面對網上各種低價誘惑,市民可得長點心了。從國家旅遊局網站了解到,今年以來,全國在線旅遊服務投訴率明顯上升,信息不實、誤導遊客等問題爲主要投訴焦點。
在線旅遊投訴
存在三大問題
從國家旅遊局監測數據瞭解到,目前在線旅遊投訴反映的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首先是住宿和景點門票預訂,如預訂後未及時通知確認或被擅自取消、產品報價不實、服務和產品與描述不符等。其次是機票預訂,因取消預訂引發的退改簽阻礙。此外是度假產品,如降低服務標準、旅遊行程安排不合理、投訴處理不及時等。
“不少市民在購買旅遊產品前會與在線旅遊網站的客服人員進行至少半個月的諮詢,隨後相關旅行社會把紙質版旅遊合同通過傳真發給消費者,消費者一般需要預付20%的訂金,但作爲遊客和旅行社的中間方,一些旅遊電商由於存在環節繁瑣、責任模糊不清、尚未形成統一行業標準等問題,最終無法達到精準、有效地和消費者溝通。”本市旅遊人士表示。
網購驗明許可
別忘簽訂合同
記者還了解到,去年7月,《旅行社產品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經營和服務要求》等5項旅遊業行業標準開始實施。根據規定,第三方平臺交易雙方數據的保存時間自其最後一次登錄之日起不少於三年,可查詢的交易數據保存時間自交易發生之日起不少於三年,這就爲遊客消費維權、監管部門取證提供了有效依據。
市旅遊質監所昨日提醒,遊客在旅遊合同結束之日起90天內可向旅遊投訴處理機構進行投訴,本市旅遊投訴處理機構包括天津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及各區縣旅遊局。消費者在網購旅遊產品時,須查驗其官方主頁上是否標明業務經營許可信息,並且應與正規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