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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沈陽日報官方微博『沈陽日報』消息,3月31日,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接受陳海波、李萬纔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免去潘利國遼寧省副省長職務。免去王悅的遼寧省監察廳副廳長職務。
潘利國,男,漢族,1957年8月生,1976年8月至1977年11月,遼寧省采石場知青。
1977年11月至1979年9月,遼寧省鐵法礦務局大明一礦工人。
1979年9月至1992年1月,遼寧省鐵法礦務局曉南礦技術員、綜采隊長、生產科長、副礦長。1992年1月至1993年4月,遼寧省鐵法礦務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3年4月至1994年11月遼寧省鐵法礦務局小康礦、曉南礦礦長。
1994年11月至1997年7月,遼寧省鐵法礦務局副局長、黨委常委。
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遼寧省撫順礦務局局長、黨委常委。
1999年1月至2000年3月,遼寧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副局長。
2000年3月至2001年3月,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2001年3月至2001年8月,遼寧煤礦安全監察局正局級乾部。
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鐵法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2002年1月至2002年12月,遼寧省鐵嶺市委常委,鐵法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2002年12月至2004年2月,遼寧省委辦公廳副主任。
2004年2月至2006年1月,遼寧省委副秘書長。
2006年1月至2007年1月,遼寧省阜新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黨組書記。
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遼寧省阜新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黨組書記。
2010年12月至2012年1月,遼寧省阜新市委書記。
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遼寧省鐵嶺市委書記。
2013年1月當選為遼寧省副省長。
中共沈陽市委於2015年1月27日召開常委擴大會議,宣布潘利國任中共沈陽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並提名為沈陽市人民政府市長候選人。
2015年2月2日,遼寧省沈陽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舉行第十七次會議,決定任命潘利國為沈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並決定其為代理市長。
2015年2月13日上午,沈陽市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舉行閉幕會,511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當場宣布選舉結果,潘利國當選為沈陽市人民政府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