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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農委獲悉:今年,本市按照農業部要求,將在寶坻區開展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以此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壯大發展,使農民有條件享有更多的財產收入。
市農委在新出臺的《2015年促進農民增收政策措施》中明確提出,要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產權制度改革,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渠道促進農民增收致富。按照計劃,2015年,本市重點扶持30家村集體領辦、全村80%以上農戶以其承包土地入股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即將啓動的寶坻區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可爲全市相關領域改革提供可借鑑的經驗。從2016年開始,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擴大試點範圍,逐步向全市推開。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指針對集體資產和部分有條件的資源性資產開展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各村集體根據自身資產資源存量、成員構成以及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因地制宜地採取資產、資源分別量化或綜合量化的方式,通過清產覈資、成員界定、股權份額分配、健全組織管理機構等工作環節,理清村集體資產資源數量,覈准組織成員範圍,將集體資產資源的產權按一定規則分配給組織成員,建立村集體資產股份合作社、村集體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村集體土地股份合作社,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基礎上,農戶將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入股,按照“一人一票”的管理機制和“按股分紅”的利益分配機制組建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短時間不會撤銷村建制、村集體經營性淨資產存量較小並持有大量集體土地、農業勞動力非農轉移就業較多的村,應選擇這種模式進行改革。改革成立的這類土地股份合作社將成爲農業規模經營的又一創新形式和重要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