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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馮印浧
『人人有份,實則人人無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改的就是這個。』上海市郊閔行區九星村原村黨委書記吳恩福對半月談記者這樣說。他所在的村,17年前就起步探索這一改革。
『人人有份,實則人人無份』,其實質就是集體產權的不明晰。上海市農委人士說,這就像一扇擋在農民和集體資產之間的『玻璃門』。改革就是要消除這扇『玻璃門』,讓農民面對集體資產,不僅看得到,而且『摸得著』,能夠共享資產的收益。
『急不得、慢不得』
對於農村集體產權的改革,吳恩福的最深體會是『六個字』:『急不得,慢不得』。
『慢不得』,是對改革而言。經過多年發展,村鎮集體積累了巨額資產。這份資產如果繼續產權不清,管理缺乏透明度,農民就會疑惑;一旦發生資產流失問題,勢必形成農村的不穩定因素。『急不得』,是對於具體操作而言的。這個改革『太復雜了』,沒有親身經歷過,就無法切實體會到。
吳恩福給記者看改革時設計的一張農齡統計復核分析調整單。他說:『這張表格實在應該申請專利。這裡面考慮了農民各種各樣的情況,包括共性的,也包括個案的。』單單農齡統計這一項基礎工作,就要對應多少歷史情況、家庭情況甚至是『千奇百怪』的特殊情況,還要經過反復核查、張榜公示、簽字確認等手續和程序。
上海市農委主任孫雷說,目前在大城市郊區,農村集體經濟已經有了新型合作經營的內在要求,方向是把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分配結合起來。在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過程中,牽涉農民的財產利益關系,是一種『利益確認和再調整、再平衡』的過程,所以試點探索的基本規律是各方互動、認真謀劃、謹慎推進,千萬『急不得』。
上海在全國較早探索開展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將集體資產以股權形式量化到人,並按股進行收益分配。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再加上集體經濟的持續發展,產權制度改革不斷推進,形式也不斷創新。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改制形式上,目前滬郊的試點地區已由存量折股型為主,逐步豐富為存量折股型、增量配股型、土地入股型等多種形式並存。
在登記形式上,由有限責任公司為主,逐步發展到社區股份合作社,正在探索社區合作經濟組織等登記形式。在改制層面上,由村級集體經濟改制為主,逐步拓展為村聯合改制、鎮村共同改制、鎮級改制等多個層面。
不能簡單地『一分了之』
吳恩福不同意把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簡單歸結為『分資產』,更不能『一分了之』。改革了,但集體經濟不能『散伙』。
九星村沒有搞土地出讓這樣的『一錘子買賣』,而是守住村裡的集體用地,『不建洋房建廠房』,為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留下最為珍貴的土地資源。隨著上海近郊的深度城鎮化,九星村在土地和廠房資源的基礎上開辦後來在全上海都有名的『九星市場』。目前入駐的五金、燈飾等商戶超過8000家,去年銷售額超280億元。
對上述做法,吳恩福形象地稱之為『種磚頭』。他說,過去農民種地,一茬又一茬。如今在土地和廠房資源的基礎上經營市場,就像是『種磚頭』,也要一茬接一茬,讓村級經濟有可持續發展能力。
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讓村民在其中所享有的份額更明晰,也能『一茬又一茬』,建立村民財產性收入的長效增收機制。但如果『一分了之』,還怎麼談得上這些?
上海市農委人士也認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歸根結底是清產核資、產權明晰,保障集體經濟組織每個成員的合法權益,在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的過程中,讓農民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從這個根本上來說,資產量化、股份到人,就是要保障農民的長期收益權。簡單地『賣光、分光』,只能是短期收益,談不上長期收益權,農民難以共享經濟社會長期增長的效益。
記者在滬郊城鎮化程度較高的閔行區了解到,就算是一些已經撤村的地區,在集體產權改制過程中,選擇以入股形式兌現量化資產的村民還是『大頭』。畢竟,選擇現金兌現,難以獲得長期收益。
當前,上海的探索還在深化。孫雷告訴記者,上海已由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改制為主,向探索鄉鎮級集體經濟組織改革試點推進。在率先嘗試鄉鎮一級集體資產產權改革的松江區,去年已在全區范圍內全面推開。
改制後村乾部
『請人吃飯也要多考慮考慮』
在采訪中,閔行區農委相關負責人王彩儀說,凡是經過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村,都有一個可喜現象:乾部『請客吃飯,需要多考慮考慮』。因為村裡的招待費在村民監督之下,沒有理由地花,到時候就難以交代。
上海市農經站站長方志權說,農民信訪,一般都集中在土地和集體資產處置的問題上。從治本角度來看,只有明晰產權、明確主體,確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民主自治權利,纔能有效預防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中的不規范行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與農村社會管理體制創新連在一起的。
從上海的探索實踐中可以感受到,至少有三個關系,需要始終關注和把握:一是政府推動和村民自治的關系。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離不開政府的引導和推動,同時也一定要尊重集體經濟組織大多數成員的意願,按照村民自治的原則,使改革成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自覺要求。
二是成員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系。改制後的集體經濟組織是一種按份共有的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既對成員(股東)利益負責,又對地區集體經濟發展負責。改革後的集體經濟組織,要建立完善的治理結構和制度,加快形成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模式。同時,要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讓成員共享改革的收益和成果。
三是產權制度改革與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關系。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要從加強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高度來整體謀劃和推進。
產權制度改革後,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和村經濟組織應發揮各自職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新的集體經濟組織要在村黨支部的帶領下,集中精力從事集體資產的經營和管理。(記者李榮)
(來源:半月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