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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近日刊文指出,“反腐不能像深深的海洋,上面九級風浪,下面卻紋絲不動。”此言一針見血,直指上令不暢、基層一些地方消極反腐之弊。反腐倡廉要一竿子插到底,把祛除羣衆身邊的腐敗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狠抓落實,真正把從嚴治黨落到基層實處。
近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成效明顯。一大批“老虎”“蒼蠅”落馬,社會風氣得到了淨化,政治生態得到了改善。不容迴避的是,當前反腐存在着上面和下面冷熱不均、忙閒不一的格局。同時,一些地方官場生態依舊,在反腐鬥爭上仍然花拳繡腿,不敢動真碰硬,表面上熱火朝天,實際上波瀾不驚,缺乏實質性突破與進展。
基層反腐波瀾不驚並不代表發生在羣衆身邊的腐敗就在少數,小官鉅貪也絕不是個別地區的特產。由於一些地方基層實權派長期根植當地,容易形成相護相庇的利益共同體。他們抱着“天高皇帝遠”的僥倖心態,沆瀣一氣,企圖矇混過關。這使基層腐敗呈現更隱蔽、更復雜等特點,加大了查處的難度。
羣衆利益無小事,基層貪腐猛於虎。基層幹部天天直接面對羣衆,一旦貪腐,其行爲不僅敗壞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更直接地損害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最能刺痛人民羣衆的心。從近年案件查辦情況看,基層的一些單位和領域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窩案、串案明顯增多;一些違紀違法人員級別雖低,但涉案金額之大、影響之惡劣,令人髮指。河北省北戴河供水總公司總經理馬超羣貪污腐敗、山西蒲縣“煤官”郝鵬俊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都是這方面的典型案例。
反腐要涉險灘,更要下基層。祛除羣衆身邊的腐敗,需要立足羣衆需求,從人民羣衆最不滿意、抱怨最多甚至被逼無奈上訪的地方改起,從人民羣衆最盼望的事情做起,要堅決查辦羣衆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特別是徵地拆遷、食品安全等領域的腐敗問題,用基層反腐敗鬥爭的新成效取信於民。
上下同欲者勝。祛除羣衆身邊的腐敗,需要上令下行,落實各級黨委反腐倡廉的主體責任,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從源頭上剷除基層滋生腐敗的土壤。同時,科學合理配置權力,切實改變重要領域和關鍵崗位的權力被少數人集中行使的現狀;充分發揮羣衆監督作用,切實解決權力監控缺位和弱化問題;堅持濫權必糾,加大對腐敗者的懲處力度,絕不能姑息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