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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月餘之際,官方再次出手推動督促不動產登記“落地”。
中國國土資源部19日發佈消息稱,已聯合中央編辦下發《關於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確保年內完成各級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人員業務劃轉,工作流程再造,技術管理的銜接。
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相關負責人指出,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是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組織保障。
自2013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後,緩行7年的不動產統一登記開始步入快車道。隨後,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時間表、法律依據、組織機構等陸續出臺。不動產登記局在去年5月正式掛牌。今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當日首批不動產權證書發放。
據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中國27個省份完成省級職責機構整合,10個地區開始頒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即將完成徵求意見,修改完善後將盡快頒佈實施,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也進入實質性建設階段。
不過,市、縣級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工作卻嚴重滯後。截至今年3月底,中國300多個地市州盟、2800多個縣市區旗中,只有50個地市、 101個縣完成了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佔比分別不到16%和4%。即使已經完成職責整合的市縣,大多數也尚未將相應的登記機構進行整合,具體從事登記的工作人員尚未整合到位。
由於不動產實行屬地登記,市縣兩級是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關鍵。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上述負責人指出,各地不能停留在成立聯席會議制度和領導小組層面,要實實在在地整合統一登記的職責和機構。如果市縣級的職責和機構整合不到位,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就沒有實施主體,不動產統一登記這項國家重大改革任務在市縣層面就無法具體實施。
此番兩部委出臺文件的目的就在於督促地方政府加快履行法定職責,積極推進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整合。
《意見》規定,各地要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將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海域登記等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確定不動產登記機構,將原來分散在各部門的登記機構進行整合歸併;統籌不動產登記相關資源,充分考慮原有各類不動產登記工作的專業性和連續性,科學統籌調配相關資源,確保不動產登記機構有足夠力量和資源有效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
按照此前部署,中國將在2016年全面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