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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受賄3900餘萬元,還有3100餘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在案發前陸續主動上交5500餘萬『廉政金』。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貴州省黔東南州原副州長、州首府所在地凱裡市原市長洪金洲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廉政金』是否應納入涉案金額成為此案焦點。
在京培訓不忘多次受賄
貴陽市檢察院指控,洪金洲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939.4萬元人民幣、9萬美元、22萬港元、1萬英鎊、5000克黃金、6萬元購物卡。另外,尚有財產人民幣3125萬餘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據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自1997年到2013年,洪金洲從黔東南州鎮遠縣建設局局長一路昇遷至黔東南州副州長、凱裡市市長,自『副科級』到『副廳級』長達16年的時間裡,單獨或伙同其妻徐先玉(另案處理)非法收受賄賂。即使在京參加市長培訓期間,也多次收受賄金。
據調查,洪金洲單獨或伙同其妻受賄多在節日間,春節前、中秋節前、五一節前最為頻繁,收錢地點多是在家中和辦公室。
家中被盜收所長『賠禮』
家中被盜甚至也成為洪金洲受賄的『緣起』。
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4月,洪金洲因其住處連續兩次被盜,認為凱裡市公安局廣場路派出所工作不到位,對該所所長表示不滿,並在多個場合批評該所長。該所長擔心被洪金洲撤換,到洪金洲住處送了10萬元人民幣,洪金洲收下。
洪金洲說,他把收受錢財當成朋友間的『禮尚往來』,把利用權力為他人謀取利益當做『順水人情』。時至今日,他反省稱,再把當時所謂的朋友『一個一個篩選一遍,發現確實有真感情的幾乎都沒有』。
上交『廉政金』掩飾受賄
據記者采訪了解,從2006年開始,洪金洲在很多次收錢後會將紀委、財政、辦公室等部門人員叫來,當面把錢以『廉政金』名義上交給財政,還開了相關收據。直至2013年案發,洪金洲上交款物累計達到5550多萬元。
洪金洲接受采訪時說,他上交『廉政金』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2006年被提拔到凱裡市任職後,給他送錢的人越來越多,收的錢也越來越多,他心裡感到『懼怕』;二是想通過上交款項『打消別人對自己的懷疑』。
哪些錢上交、哪些不上交,洪金洲也有選擇。
洪金洲說:『送到辦公室裡的一般都交,送到家裡,數額不是太大的就收下了。』
在調查階段洪金洲曾供述,他在上交『廉政金』時故意不說清楚款項來源,以防在事情敗露後,他可以推脫說自己已將受賄錢物上交為『廉政金』,從而達到將全部受賄款『張冠李戴』為『廉政金』的目的。
這筆巨額『廉政金』成為法庭辯論焦點。公訴機關認為,應算入涉案金額。辯護人發表意見稱,這一款項不應被納入涉案金額進行計算,不能將洪金洲供述的主觀意圖當做給這筆錢定性的法律依據。
岳父母家地窖藏近2000萬
辦案機關曾在鎮遠縣洪金洲岳父母家的地窖裡查獲近2000萬元受賄款。據記者調查了解,洪金洲收錢後一開始都是放在家中抽屜裡,抽屜放滿後,每隔一段時間,就把這些錢運回鎮遠縣老家。
據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洪金洲多次伙同其妻徐先玉受賄,徐先玉收錢後均告知洪金洲,但也會『私自扣留』。在接受采訪時,洪金洲說,地窖中的錢是2013年5月轉移到那裡的。他說,當時凱裡市一名乾部被調查,雖然和他關系不大,但也令他感到緊張。他就讓妻子回鎮遠老家,『去清點一下到底有多少錢,處理一下轉移到安全的地方』。
『我愛人回來後告訴我有1990多萬元,已轉移到了岳父家地窖裡。我就和愛人在家中衛生間裡商量,提出把錢上交,愛人沒有表態。後來回到客廳,我心裡還是很恐懼,愛人又喊我到廚房,她說還是不要交,以後子女大了到處都要用錢,當時我就沒堅持。』洪金洲不無悔恨地說,當時他想為子女『留下財富』的『私欲』,如今,卻變成了對家人『一生的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