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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兩位駕駛人“栽”在“隔夜酒”上,被交管部門記12分、罰款1800元,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
5月21日7時許,紅旗路大隊交警在密雲路附近對過往機動車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檢查過程中,交警發現牌照號爲津AHL9××的小客車駕駛人王某、牌照號爲冀RJL5××的小客車駕駛人仝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分別爲28.1毫克和28.4毫克,涉嫌“酒駕”。被查獲後,二人皆表示知道喝酒後不能開車,但是誤以爲經過了一夜酒勁兒已經下去了。目前,上述兩名駕駛人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交管部門依法予以罰款18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交管部門提示,夏季來臨,不少人選擇在晚餐席間飲酒。但酒精完全消化需要一定的過程,夜飲晨駕也存在着較大的安全隱患,飲酒後應儘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