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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交管部門獲悉,今年前3個月本市有80名駕駛人因在實習期內交通違法記滿12分,被依法註銷實習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許多駕駛人忽視實習期相關規定,導致剛考下來的駕照被註銷。
5月4日20時40分許,南開支隊交警在航天道與科研南路交口,對號牌爲津RF25XX的灰色長安牌輕型廂式貨車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時,發現該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爲39毫克,屬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經查,違法駕駛人張某是初次申領準駕記錄爲C1的新手,僅差3天就實習期滿,但卻因實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爲,被交管部門予以罰款1800元、記12分處罰,剛考下來的C1駕駛證被直接註銷。
交警提醒,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紀錄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註銷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即不論持何種準駕車型的駕駛人,只要在實習期內記滿12分,就會被註銷實習的準駕車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