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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因對鐵路檢票員張格非動手致其耳聾,北京律師王宇被判刑2年半。如今有案底在身的王宇依然打着律師的旗號活躍在包括慶安事件在內的熱點事件現場。據新華網報道,6年來,她一直拒絕賠償法院判決的13萬元,右耳永久性失聰的張格非自此待業在家,王宇卻到處以“維權”名義贏取輿論。6月14日,律師王宇爲反擊新華網的報道,發表了一個“催人淚下”、喚起廣泛同情心的“聲明”,獲得了律師羣體的聲援。今日(15日),事情再出後續。一則《5問被判刑仍持律師執照的北京鋒銳律所女律師王宇》的帖子在網絡廣泛流傳,作者寫着“一羣有良知的護法者”,引輿論高度關注。
6月11日,新華網以《“女律師”王宇打人致聾被判刑拒不執行判決仍四處“接活”》爲題揭露了王宇的行爲,文中寫道:
2008年5月4日,北京市鐵路局天津西站的檢票員、18歲的張格非接到了車站的指令,即將到站的K256次列車嚴重超員,禁止持非K256次車票及站臺票的人員進站。工作態度十分認真的張格非在檢票時發現一男一女拿着站臺票要進站,票和當時列車的車次不匹配,於是把他們阻攔下來。但沒想到他們不僅不配合工作,那個女士還突然甩手重重地打了張格非右臉腮部一個耳光。
現場的人看到這一幕都驚呆了,檢票員多勇衛見狀立即上前制止,這個女人不僅不認錯,還上前撓多勇衛的臉,把他推倒在地。經司法鑑定,張格非右耳失聰,構成重傷,多勇衛輕微傷。這件事情震驚了整個車站,許多人和張格非一樣想着社會一定會給一個公道,法律會給一個公道,他們正常地向法院起訴。
出手打人的律師王宇被天津鐵路運輸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儘管法院判決其賠償張格非13萬多元,但六年來王宇一直拒絕賠償。更讓人不能容忍的是,判刑前後,王宇及其丈夫多次找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對張格非及家人威脅恐嚇,還多次組織人員到鐵道部和天津鐵路運輸法院門前鬧事。王宇說自己是律師,背景很深,後臺很硬,如果敢告她,讓你們以後從天津滾出去。更爲囂張的是,王宇的丈夫在一次開庭過程中竟然當庭毆打張格非的父親。張格非一家一直生活在恐懼之中,成天擔憂被報復不敢出門,還專門給樓房窗戶安裝了防護欄。
現在,張格非因右耳永久性失聰,一直待業在家。鉅額的醫療費用和待業在家的壓力使得他的情緒變得極爲消極,脾氣也變得特別暴躁。他無法相信,作爲律師,王宇竟然用這種手段欺負老實巴交的一家人。而近幾年,王宇居然搖身一變成爲了律師,張口閉口法治、人權、正義,到處打着“維權”旗號活躍逍遙。張格非強烈要求公安、法院對其嚴懲,剝開這個僞善的假律師的真實面孔,還社會一個公平正義!
而6月14日,王宇在自己的個人微博發佈文章《關於所謂傷害案真相的聲明》。文中稱新華網報道完全背離客觀事實,極具傾向性,並控訴公檢方隱藏原始錄像和原始筆錄。

今日,一則《5問被判刑仍持律師執照的北京鋒銳律所女律師王宇》的文章廣泛流傳。文章針對王宇聲明提出5問,獲不少網友稱讚。
以下附上“5問”全文:
5問被判刑仍持律師執照的北京鋒銳律所女律師王宇
就像話劇演員的表演是在舞臺上而非臺下一樣,一名律師的辯護也應在法庭上而非法庭外。然而,對於北京鋒銳律師所女律師王宇來說,情況恰恰相反。只要稍稍留心就不難看出來,她更多的功夫不是用在法庭,而是用在了庭外。要麼利用網絡造勢,要麼利用像“超級低俗屠夫”這樣的人在法庭外動輒舉牌施壓“聲援”。有良知的法律人都知道,她追求和秉承的並非法治的精神,她高舉的也並非法治的旗幟。然而,她最鍾愛的詞彙和出口頻率最高的詞彙卻是“公益律師”、“維權律師”。女律師王宇針對前兩天有人在網上揭露她的斑斑劣跡,及時發表了一個“催人淚下”、喚起廣泛同情心的“聲明”。讀罷聲明,掩卷而思,忍不住有5問想問女律師王宇:
1問:“陳年舊案”就不是案了嗎?6年的時間,在歷史的長河裏也許很短,但對於受害少年張格非來講,卻是很長,每天都可謂度日如年。他所遭受的傷害不僅僅是身體,還有精神;他被改變的不僅僅是生活,還有命運。在法院終審判決的事實面前,女律師王宇卻說,別人想用這個“陳年舊案”“企圖對我醜化”。犯下的罪就是犯下了,絕對不會因爲時間關係,罪惡就自動消除,這是一個衆所周知的常識。號稱是“公益律師”“維權律師”的王宇也不要因爲有人揭了你不願讓人知道的醜陋傷疤而氣急敗壞,“氣”得讓一個“聰明一世”的女強人,失去了起碼的常識、正常的邏輯思維和應有的矜持。
2問:法律最應該尊重的就是事實真相。請問女律師王宇,是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要有攝像頭留下資料,犯罪才能成立?這樣一個簡單的邏輯關係,恐怕也不用我們贅述了吧。而你在你的聲明裏,口口聲聲稱因爲攝像頭沒有留下資料,就否認你和你兇悍的丈夫兇殘毆打別人致殘的犯罪事實。這是什麼強盜邏輯!要知道,你是在光天化日衆目睽睽之下打的人,不是在一個死衚衕、死角落,它不是孤證。所以,你慣用的指鹿爲馬的伎倆請不要在這裏故伎重演了。犯罪的現場、人證、物證,不是你在你的“聲明”裏想抹掉就可以抹掉的,就像日本人侵略中國,不會因爲時間久了,這些事就會蒸發了;也不是說日本人把教科書改了,這段歷史就沒有了,這如同掩耳盜鈴。
3問:女律師王宇,你敢跟全世界保證,你的履歷是清白的嗎?你沒有吃過空餉嗎?2012年烏蘭浩特市老幹部局對你作出“雙開”決定,並向你發出追繳2006年至2012年已發工資6萬元的通知,你卻以一直未補齊社會保險爲由拒絕退還。根據有關規定,被判處刑罰的人員不得再擔任公職。你卻不僅在服刑期間穩坐釣魚臺一樣保留着公職,竟然還心安理得地拿着工資!你敢保證這裏邊就沒有內幕嗎?後來老幹部局按照規定辦事,你就立馬翻臉不認賬,你一向追求的良知、正義都到哪兒去了?
4問:律師法規定,被開除公職的人不予辦理律師執業證。如果按照規定,你是沒有律師執業資格的,但是你依然穩穩地拿到了律師證,這些規定對你來講,彷彿都不是規定。你敢說你沒有動用過你神奇的家庭勢力、複雜的社會關係?這當中當真沒有絲毫隱情?
5問:女律師王宇,你可以真實地告訴大家,你動用了多少明槍暗炮,最終讓法院將“故意傷害”改成“過失傷害”?因爲你知道,同樣是坐牢,但是“故意傷害”和“過失傷害”這一詞之差,對你來講至關重要。因爲根據律師法規定,過失犯罪仍可從事律師職業,而故意傷害是絕對不行的。你知道由於這一改判,你從牢房出來依然可以走進法庭,而且繼續是以律師的身份。一個口口聲聲說代理的都是弱勢羣體的女律師,原來是如此的“強大”。你敢對天發誓,這其中沒有貓膩?沒有隱情?女律師王宇,請你尊重法律,尊重客觀事實真相,不要動不動就拿法律來開玩笑,這對於我們心中始終裝着神聖法律的人來講,是一種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