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經過今年以來幾輪全程公開透明的督查,中央信訪督查組的神秘面紗已然揭開。在了解了他們的基本工作流程之後,公眾的關注更加深入。為此,記者對中央信訪督查組寧夏組組長郭欽向進行專訪,了解中央信訪督查組與地方的關系、工作方式方法、在基層發現的問題等方面的新動態、新趨勢。
談督查組與地方關系
督查不是去找茬也不是搞突襲
京華時報:之前有人說中央信訪督查組和地方是『貓鼠關系』,這裡面存在著微妙的『博弈』,也有人擔心督查組的到來會提高某些上訪人的胃口,您如何看?本次寧夏督查工作中對這一問題有什麼感受?
郭欽向:督查組在督查中,在查清信訪事項事實的基礎上,對待信訪人的合法訴求是支持的,但對信訪人無理、過高的訴求會做工作,解釋政策、正確引導,有時甚至會提出批評,打消他不切實際的想法,促他回歸理性,在這一點上,我們和地方的出發點是一致的。這次到寧夏督查,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張超超副主席親自聽取反饋意見。被督查的市縣(區)態度是積極的、坦誠的、實事求是的,對督查推動問題解決的認識是一致的,對發現的問題是擔當的。督查意見反饋後,地方制定了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不僅解決個案,還推動相關工作上水平。督查不是為了找茬去的,對地方工作是一種促進。
京華時報:本次督查的一個特點是案子的選擇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地方上也推薦了案源,對於這種做法有何評價?會不會擔心地方因此『突擊』辦案?
郭欽向:這次改進了選案的方式,國家信訪局督查室對局有關業務司室提供的事項,初步篩選以後發到省裡征求意見,省裡也可以把認為需要督查的事項提交給我們,督查室進行初步審核,最後,實地督查的所有案子都要提交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確定。這個過程是達成共識的過程,這種上下結合的方式使督查的事項更具有典型性、針對性,有利於精准發力。因為從國家局來講,案子的篩選,更多的是基於對網上、辦理材料體現出來的一些情況,但是對實際中信訪事項的化解情況掌握的可能不全面,比如有的案子網上顯示沒有辦結,但實際上可能地方已經辦結了,只是沒有把有關情況及時上傳,那就沒必要再去督查了。不擔心地方因此『突擊』辦案,因為我們督查最根本的是要推動問題的解決,而不是搞突襲,要去抓誰的錯,這個不是目的。
談信訪訴求新特點
信訪人看重訴求處理公平與否
京華時報:本次督查工作中發現信訪人訴求有什麼新的苗頭和趨勢?
郭欽向:信訪人訴求有些新的特點。這次有個信訪事項體現得特別明顯,信訪人的訴求就是要討個公平。也就是說,不是對我的事項處理得不好,而是為什麼別人同類的訴求處理得比我要好得多,是不是裡面有什麼貓膩。在關注自身訴求解決的同時,更關注整個事項處理中的公平公正、是不是有腐敗問題。這種變化,一定程度上倒逼我們政府去依法行政、公正行政、公開行政。
京華時報:您在督查中一再強調要依法解決信訪問題,具體怎麼把握?
郭欽向:依法解決問題是信訪事項處理的基本遵循。越是復雜疑難問題,越要用法律上的事實分清是非,用權利義務思維分清責任,用程序理念去規范處理。如果以犧牲法律權威為代價,求得問題一時解決,不但難以持久,還可能引發新矛盾。
具體工作中,有具體規定的依照具體規定,沒有具體規定的要依照法律原則和法律精神,總之,是有法可循的。其次,對『依法』要做全面客觀地理解,實踐中,有的認為只要把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落實到位,就是依法解決了,對政府應當承擔的義務性要求,認為是軟標准,執行中會打折扣。比如,農村土地征用中,有的認為補償是硬標准,要落實到位,但對被征地後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就重視不夠。實際上保障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下降,長遠生計有保障』是一個基本的原則,一定要統籌考慮,不能一征了之,一補了之。
談督查理念
對政府部門工作要做有錯推定
京華時報:在跟隨督查組工作的過程中,我發現中央督查組對待信訪事項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沒有上來就貼標簽,認為信訪人是無理取鬧。督查過程中你們的理念是什麼?
郭欽向:群眾信訪,說明他有想法,認為自己有委屈,期待還他一個公平公正,這是對政府的信任。既然有群眾反映,政府部門就要認真反思一下自己的工作,有沒有違法?有沒有侵犯群眾的利益?程序有沒有問題?工作有沒有瑕疵?態度是不是不好?群眾為什麼不滿意?有錯誤要糾正錯誤,沒錯誤也要做好對群眾的解釋疏導工作,消除群眾的怨氣。相對於公權力來說,信訪人始終是弱者。
因此,督查中,我們對信訪人要先做有理推定,對政府部門的工作要做有錯推定。只有這樣,纔能沈下身子,仔細查找問題,纔能發現癥結,找到解決辦法。這樣做是符合法治理念的,就是對公權力進行制約,對公民的權利充分保障。當然,事實查清楚了,問題找准了,誰的錯誰糾正,是政府部門的錯,政府部門要糾正,是信訪人要求過高,也要做他的工作,讓他回歸理性。實踐中,最怕的是老百姓一信訪,就說人家是刁民、惹事、找茬。
京華時報:您提到督查工作也要依法督查,內容是什麼?
郭欽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督查是法定的職責,開展督查是依法履行職責。
二是督查的重點也要放在相關行為的合法性上。首先是看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比如,要看導致信訪事項產生的原因是不是由於違法執法造成的,執法主體、程序、方式、內容是不是合法,是濫作為、亂作為造成的,還是由於監管不力,不作為、慢作為;再如,要看信訪事項的辦理程序是不是合法,如答復的主體是否適格,有沒有超期答復,答復意見有沒有落實等。其次,還要看信訪人的訴求合不合法。
三是督查建議要依法提出。我們提出的督查建議既要在法律政策上立得住,又要在實踐中行得通,既維護群眾的利益,也要維護基層的權威。
談信訪追責
實踐中沒完全做到『違法必究』
京華時報:對於那些不作為、亂作為引發信訪問題的,敷衍塞責、不負責任導致信訪案件久拖不決的乾部,是否要問責?如何問責?
郭欽向:對於導致信訪事項發生以及違反信訪事項辦理程序等信訪工作中的違法行為,信訪條例規定了相應的責任追究。但實踐中這些責任追究落實得不到位,沒有完全做到『違法必究』。要不要追責,如何追責,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京華時報:有些案子其實並不是很復雜,信訪人折騰了10多年,中央信訪督查組一較真,其實也並不難解決。這是為什麼?
郭欽向:認真。毛澤東同志說,世界上的事怕就怕認真二字。
談督查成果利用
找個案共性促信訪事項成批化解
京華時報:我注意到信訪工作是一個社會的窗口,反映出社會各個層面的問題。如何充分利用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去推動下一步的工作?
郭欽向:我們督查的個案數量是有限的,要拓展運用督查成果。一方面,我們督查的個案具有典型性,這樣通過解剖個案,發現共性問題,促進地方舉一反三,推動類似信訪事項的成批化解。另一方面,督查結果會上傳下達,督查情況會上報中央領導;對於實地督查的事項及相關情況,會轉送給相關部委,供他們工作參考;對於實地督查中發現的重點問題,會發函跟蹤督辦;對於地方信訪工作中的共性問題,會采取適當形式通報地方,以推動工作改進。
京華時報:有哪些切實可行的好『招』,可在以後的信訪督查過程中使用?
郭欽向:今年3月,國家信訪局召開的統籌實地督查工作座談會上,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信訪局局長舒曉琴對督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實地督查必須落實5個規定動作,就是必須到現場、必須見信訪人、必須查閱相關資料、必須聽取相關方面的意見,並在此基礎上進行研究,形成督查意見,向當地進行反饋。我想只要把這些動作都做到位了,做紮實了,事情就能查清楚,癥結就會找出來,建議就能提得准,督查效果也顯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