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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溫州市民薛鵬飛反映,他去年底向當地城管申請一塊戶外廣告牌的設置許可,辦事窗口承諾5日內給辦結,但半年過去未辦下來。記者調查發現,這起『奇葩』的行政審批事件背後還隱藏著更深的問題——由於參與強拆廣告牌被眾多廣告企業告上法庭,當地城管部門涉嫌以行政審批權要挾廣告企業撤訴。
承諾5天辦結結果6個月沒有下文
薛鵬飛在溫州經營一家廣告公司,去年他在市區租下某酒店的玻璃幕牆,准備設置廣告位。
據了解,在溫州市審批戶外廣告設置需由城管部門牽頭,會同規劃、工商、交警、消防等多個部門參與進行市級『聯審』。薛鵬飛的申請被列入2014年第三季度市區戶外廣告設置『布點方案』的聯審。
2014年11月,薛鵬飛拿到了『聯審意見』:擬同意通過聯審,行政審批時應征求規劃部門意見。12月12日,薛鵬飛向鹿城區城市管理與行政執法局辦事窗口申請辦理審批手續。窗口接單後,給了他一張5日內辦結的承諾通知書。
當時,薛鵬飛贊嘆當地政府部門的服務質量高。然而,讓他意想不到的是,離承諾期限過去了6個月,他的審批還沒有個影兒。
『跑城管局都20多趟了,腿都跑斷了,現在還沒批下來!』由於遲遲沒能批下來,薛鵬飛損失了一大筆租金,原先談好的廣告業務也吹了。
鹿城區城管執法局黨組成員葉建文承認,他們至今未出具正式的是否准予行政許可的書面決定。
城管『踢皮球』稱審批流程拖了時間
鹿城區城管執法局局長姜益祥表示,審批一直沒下來的主要原因是,去年第三季度聯審時,這個廣告位的聯審意見中,除了擬通過聯審外還有一條,『行政審批時應征求規劃部門意見』。
『我們向溫州市規劃局鹿城分局兩次發函,但對方第一次回函只給了一個籠統的、原則性的意見,沒有針對該廣告項目提出具體意見。我們就再次發函征詢意見。對方第二次回函稱:這個項目「不屬於規劃審批范疇」。這樣,城管部門如果要給予批准,必須再走下一季度的第二次「聯審」程序,所以就一直拖下來了。』姜益祥說。
溫州市規劃局鹿城分局副局長陳宇表示,建築物的外立面裝修等項目屬規劃部門管理,而在外立面設置廣告的審批職能在城管部門,規劃局和這個不搭邊。
溫州市人大代表、資深法律人士餘康傑說,審批的主體很清楚是鹿城城管局,既然聯審結果已有『擬同意』的意見,規劃局也明確表明此項目不屬於他們管的書面意見,城管部門就應該順理成章給當事人辦理審批手續,不應該再找其他理由不批。
再次,就算按照城管的說法,要再次聯審研究,那麼也應該在今年一季度末的15日前即3月15日之前將該項目上報市城管局,將之列入下季度聯審,為什麼要拖到二季度纔上報?這就人為拖了人家整整3個月。
『城管部門涉嫌違背了行政許可法,這一點沒有任何理由可找。』餘康傑認為。
因強拆被起訴城管曾『動員』企業撤訴
隨著調查的深入,記者發現這起『奇葩』的行政審批事件背後還隱藏著更深的問題——當地城管部門涉嫌以行政審批權要挾。
2011年到2013年,溫州進行大規模戶外廣告整治,全市范圍內數千塊廣告牌被拆。2013年,溫州市近百家廣告企業認為強拆不合法,將當地參與強拆的城管部門告上了法庭。
薛鵬飛也起訴了鹿城區城管局,並在今年1月獲得一審勝訴。
『鹿城城管局的相關管理人員幾次和我表明態度,只有撤訴纔能給我批新的廣告位,不撤訴就不給批。甚至當我一審勝訴了,他們還這麼說。一審都判下來了,我怎麼可能撤訴?這真的讓人很難接受。』薛鵬飛說。
溫州市廣告協會戶外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蘇忠鵬說,在他代理的企業中很多人有和薛鵬飛一樣的遭遇。一些企業不堪壓力,為了獲得新廣告牌的審批,選擇了撤訴。
溫州市最大廣告公司之一的溫州珊瑚廣告企劃有限公司董事長朱小瑚表示,因為堅持訴訟,他們公司至今未能批得一塊廣告牌。『傷害太大了,但我們堅持訴訟,就是要討一個說法。』
對此,鹿城區城管執法局局長姜益祥表示,他們的確動員過薛鵬飛和其他廣告公司撤訴,但沒有以此要挾審批,『可能是個別乾部私下的做法,對此我們會進行調查,如果有這種問題存在,將嚴肅處理。』
不過,薛鵬飛提供的一份其與鹿城區城管局法制科科長楊某的談話錄音中,楊某提到『不撤訴就不給審批』的做法是局裡統一安排。
據了解,溫州市鹿城區紀檢部門已介入調查此事,他們表示若屬實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蘇忠鵬說,廣告主起訴城管部門,整個訴訟過程也很艱難。至今部分訴訟已審理完畢,部分還在審理中。在審理結束的案件中,絕大多數企業都獲得了勝訴。
>>專家說法
審批難折射權力任性
『出現溫州這樣的事件需要深入反思。』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詩宗表示,這起個案背後是老百姓辦事難的普遍遭遇,至少反映出兩個問題:一是基層有關部門的官僚態度,對百姓需求漠不關心,隨心所欲和有權任性;二是態度決定行為,有關部門為百姓辦事時出現推諉扯皮、不作為現象依然在基層存在,亟待進一步改進。『不要讓老百姓的小事變成久拖不決的麻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