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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一、第二中級法院昨天上午分別召開毒品犯罪公判大會,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另外,市第一中級法院昨天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將毒販王學敬、馮振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一中院昨天還依法對新中國成立後本市販賣數量最大的一起毒品案進行了一審宣判。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被告人張立祥夥同被告人鮑金芬等人多次前往廣東省向被告人劉海斌購買毒品或經劉居間介紹向他人購買毒品,並將所購毒品以貨運汽車夾帶等方式運輸回津,向被告人席鵬等人進行販賣。席鵬亦將毒品賣予他人,從中牟利。一中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劉海斌販賣甲基苯丙胺(冰毒)21165.37克、甲基苯丙胺(麻古)97.18克;被告人張立祥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冰毒)22512.36克、甲基苯丙胺(麻古)257.28克、咖啡因1.03克,並非法持有槍支3支;被告人鮑金芬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冰毒)21165.37克、甲基苯丙胺(麻古)97.18克;被告人席鵬販賣甲基苯丙胺(冰毒)98.58克、大麻煙3.25克,並非法持有槍支1支。昨天,一中院以犯販賣毒品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海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犯販賣、運輸毒品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張立祥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鮑金芬被判處無期徒刑,席鵬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