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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公佈了首批100名外逃人員的紅色通緝令,遼寧省本溪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察支隊張清曌(女)、付耀波因涉嫌貪污名列其中。
近日,按照遼寧省紀委要求,本溪市委、市紀委對張清曌、付耀波涉嫌鉅額貪污和攜款潛逃案件進行深入調查,啓動問責程序,對該市人社局11名領導幹部因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嚴肅追責,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名情節嚴重者不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還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08年1月至2014年9月,時任本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出納員的張清曌夥同時任案件審理科原科長、負責農民工資保證金收繳審批的付耀波先後作案112次,涉嫌貪污監察支隊管理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2966萬元、單位經費30萬元,合計2996萬元,涉嫌挪用公款90萬元,並於2014年9月12日潛逃國外。案發後,張清曌被開除公職,付耀波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檢察機關現已對張清曌、付耀波立案偵查。
放任不管,直接領導被追責。
市人社局財務和基金監督處原處長李樹傑,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未能正確履行對下屬單位的財務監督職責,對監察支隊財務管理長期存在的極其混亂狀態放任不管,對張清曌、付耀波貪污行爲和公共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負有重要監督責任,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履行主體責任不力,黨組書記被追責。
市人社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於兆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對下屬監察支隊發生的張清曌、付耀波腐敗案件及市人社局分管副局長監管不力問題、財務和基金監督處監督不嚴問題均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也因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市人社局監察支隊前後兩任黨總支書記、支隊長房啓源、劉茂生,未能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疏於日常教育、管理、監督,致使監察支隊黨組織軟弱渙散,紀律抓不起來、規矩嚴不起來,對張清曌、付耀波長達6年多的貪污行爲和公共財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負責重要領導責任,房啓源、劉茂生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因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紀檢組長被追責。
市人社局紀檢組長王殿舉,未能在市人社局建立健全對違紀現象的發現、揭露、查處機制,對張清曌、付耀波腐敗案件的發生和有關領導幹部不正確履行職責負有監督不力責任。王殿舉因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被調離紀檢組組長崗位。
不履行監管職責,分管領導被追責。
市人社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李傲鬆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在分管財務和基金監督處等工作期間,對監察支隊財務管理長期存在的極其混亂狀態、對財務和基金監督處原處長李樹傑失職瀆職行爲及張清曌、付耀波違反財經紀律貪污鉅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行爲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市人社局現任分管監察支隊的副局長關健和曾經分管過監察支隊的副局長張躍光、樊增軍、何黨生及黨組成員姜志武,在不同階段分管下屬監察支隊,也未能做到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兩手抓,未能落實本溪市政府關於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的各項制度規定,對張清曌、付耀波貪污案件的發生和監察支隊前後兩任支隊長的失職瀆職行爲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關健受到行政記大過處分,張躍光、樊增軍、何黨生均受到行政記過處分,姜志武(已退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日前,遼寧省紀委發佈《關於本溪市紀委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1名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情況的通報》,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狠抓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嚴肅追責問責,切實把黨紀挺起來、立起來、嚴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