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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寶塔公園規劃“紅線”內,有人在衆目睽睽下私自建了8棟造價不菲的別墅。圍繞這些違建別墅,廣大市民、別墅主人與政府部門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博弈。近日,在走完漫長的法律程序之後,這一“最牛別墅羣”最終被強制拆除。公共資源最終“坎坷”迴歸公益屬性,但卻留下了一連串無法迴避的疑問以及深刻的教訓。
“最牛別墅羣”倒了
湖南省湘潭市嶽塘區原紅旗農場包裝廠後山,是湘潭核心城區的天然“綠心”,屬於規劃中的湘潭市寶塔公園“紅線”範圍。
然而,2008年到2011年間,8棟私人別墅卻陸續拔地而起。憑什麼在公園內建別墅?誰這麼大“來頭”敢明目張膽地侵佔公共資源?最近幾年來,湘潭市民針對“最牛別墅羣”的質疑和聲討一浪高過一浪。
嶽塘區城管局在多方調查取證後發現,2008年3月20日,湘潭市原紅旗農場與唐某簽訂合同,將農場包裝廠後山一塊麪積爲20畝的集體土地性質的荒地(屬擬建的湘潭寶塔公園規劃的“紅線”範圍)租給唐某,租期48年。
“在未進行規劃審批、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唐某、齊某等8戶人家陸續在荒地上建起了8棟別墅,總建設面積4904.8平方米,其中最大的972.2平方米,最小的也有394.2平方米,總造價高達2000多萬。”嶽塘區城管執法局局長許忠良說。
2014年11月,在羣衆舉報與上級關注的雙重壓力下,湘潭市區兩級政府重啓8棟違建別墅處置工作。在走完漫長的法律程序之後,“最牛別墅羣”最終被強制拆除。
記者近日走訪原紅旗農場後山發現,現場一片瓦礫,挖機正緊張作業,一些工人正在移除別墅前後的名貴苗木。一些聞訊趕來一探究竟的市民對記者說,“早該拆了。大家的公園,憑啥成了他們家的花園?”
強拆過程“步步驚心”
記者瞭解到,2011年至2012年間,嶽塘區城管執法局與8棟別墅主人有過第一次交鋒:嶽塘區城管執法局先後下達了《限期拆除告知書》、《限期拆除決定書》。但是由於當時執法權限尚未下放等原因,“最牛別墅羣”還是未能被拆除。
去年11月,湘潭市委市政府責成嶽塘區對這8棟違建別墅立案調查。12月,就這8棟違建別墅能否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嶽塘區兩度召開聽證會,最終認定無法採取措施消除影響。
此後,嶽塘區城管局再次發出《限期拆除告知書》和《限期拆除決定書》,要求違法建設行爲人自行拆除違建別墅。許忠良介紹說,與第一次“過招”時一樣,8棟違建別墅的主人拒不執行限期拆除決定。
“在這期間,嶽塘區給市委市政府提供了兩套備選方案,一是對違章建築直接組織強拆,二是等走完所有法律程序以後,視法院判決情況再採取措施。”湘潭市嶽塘區區長王永紅告訴記者,湘潭市委市政府的批覆意見是,採取第二套方案處理。
今年3月6日,8棟違建別墅主人不服《限期拆除決定書》,向嶽塘區政府申請行政複議;3月26日,嶽塘區政府出具《行政複議決定書》,維持嶽塘區城管局發出的《限期拆除決定書》;8戶違建別墅業主依舊不服,於4月24日向嶽塘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經法院判決後被駁回訴訟請求。
5月28日,8戶違建別墅業主向湘潭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6月12日,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
“即使從常識角度來看,終審判決結果也毫不意外。沒有進行規劃審批,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且還存在侵佔公共資源的情況,百分之百是違章建築。案情其實並不複雜。明知是違法建築,但要走完法律程序卻很麻煩。”許忠良說。
二審判決後,嶽塘城管局向8戶違建別墅業主送達了《催告書》並予以公告。在8戶被催告人仍不自行拆除違建別墅的情況下,嶽塘城管局最終決定實施強制拆除。
不要將“爛攤子”留給後任者
絕大多數接受記者採訪的湘潭市民表示,嶽塘區最終依法強拆“最牛別墅羣”值得點贊。
湖南晶石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陳金石認爲,因爲種種原因,全國各地都存在許多違法建築,湘潭市通過依法依規的方式對“最牛別墅羣”予以強制拆除,是地方政府以法治思維處置歷史遺留問題的一次成功探索。
“這一案例,可以爲全國各地處理違建等歷史遺留問題提供一個可供參考的範本。但是,對於存量巨大的違建來說,如果每一處的處置都要履行完所有法律程序,各方面的成本是可想而知的。”陳金石說。
也有少數湘潭市民指出,“明知沒有進行規劃審批,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8棟違建別墅卻在衆目睽睽之下拔地而起。當時國土、規劃、建設以及相關部門哪裏去了?是不是存在失職、不作爲的情況。”
今年4月份,湘潭市委書記陳三新接受記者採訪時也談到了“最牛別墅羣”。他認爲,在當時建的過程中,很多部門都存在不作爲的情況。一些政府部門還是下了拆除通知的,但是沒有嚴格執行,還是停留在口頭上、紙面上,以致釀成這麼棘手的歷史遺留問題。
陳金石建議,各級地方政府應該以高度負責任的態度,將一些矛盾、糾紛和問題就地、及時解決,避免將“爛攤子”“燙手山芋”留給後來者,以儘可能節省行政成本和司法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