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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8月19日下午16點,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第十場新聞發佈會在濱海新區舉行。有記者提問,目前一些居民樓因爲事故受損嚴重,有市民要求政府回購住宅,有沒有這方面的安排?另外事故區還有很多受損的汽車、集裝箱和建築物賠償問題怎麼解決?
天津市委常委、濱海新區區委書記宗國英答道:首先,政府對這件事情高度重視。第二,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則,回購這個概念是發生在甲乙雙方進行商業買賣合同之間。第三,政府在回購過程中或者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將採取五點措施:第一點,政府已經宣佈成立房屋修繕的服務中心,已經拿出了比較詳細的方案。第二點,在受損房屋修繕的過程中,因爲房屋的受損程度不一,所以需要有一個過程。在過渡期之間要向受損受災的居民發放過渡安置費,且不影響後期的理賠。第三點,關於房屋的修繕、賠償問題,由於房子的受損程度不一樣,所以需要一個專業、有資質的評估機構來鑑定並拿出一個完整的方案。在這個評審鑑定的過程中,所有居民代表要全程參與。根據鑑定結果,提出相應方案,該賠的就要賠,該理的就要理。第四點,受損房屋還存在理財的賠償問題,因爲對於受損的傢俱、冰箱等,需要通過市場化的原則購買服務,由第三方來進行評估,這個第三方由居民業主自行選擇,選完以後,根據第三方的評估,依法給予賠償。第五點,關於受損企業的賠償問題,根據《物權法》和《債權法》的有關要求,絕大多數企業都投了財產保險,向保險公司的理賠是第一原則。其次,對於確實存在困難的企業,政府將義不容辭地給予救助或者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