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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下午,浙江溫州鹿城區檢察院通報:9月6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開水淋顧客的火鍋店服務員朱某被依法批准逮捕。
朱某,男,1997年生,高中文化,河南人。8月24日晚上6點多,被害人林某和家人在市區第一橋『火鍋先生』店用餐,林某讓朱某給火鍋加水,兩人因加水問題起了爭執。隨後,林某發微博向店老板投訴了朱某。朱某得知後找林某溝通,兩人再起爭執。接著,朱某回到廚房,用塑料方盒盛了半盒熱開水,將水直接淋到林某頭上,並將林某摁倒在地上毆打。朱某被其他人拉開後離開了現場。民警到場後,聯系了朱某的父親,朱某接到父親電話後,主動回到案發現場。
經審查,鹿城檢察院認為,朱某雖然是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但其作案手段較惡劣,社會影響面大,造成林某輕傷一級且尚未得到被害人諒解、尚未賠償經濟損失,故作出批准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