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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今日指出,“東方之星”客輪沉船事件調查報告正在抓緊修改完善。他還表示,比照法定的調查期限,也就是提交調查報告的最高時限是60-120個工作日,而上報批覆、結案的最高時限是30-60個工作日,所以目前這起事件的調查處理都還在規定的時間內。
24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介紹1至8月份全國安全生產形勢,通報以危化品爲重點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進展情況,部署第四季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
黃毅表示,“東方之星”客輪沉船事件發生之後,黨中央、國務院對事件的調查、處理以及善後工作高度重視,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及時組成了國務院事件調查組,並且聘請了國內氣象、航運安全、船舶設計、水上交通管理,以及信息化、法律等方面的院士、專家20多人蔘與事件的調查工作。
黃毅介紹,目前,現場調查以及必要的模擬試驗都已經結束,事件的調查報告正在抓緊修改完善,事件的性質以及責任的認定目前也在抓緊進行之中。待上報國務院正式批覆之後將按照程序及時向社會公佈。
黃毅稱,需要說明的是,比照法定的調查期限,也就是提交調查報告的最高時限是60-120個工作日,而上報批覆、結案的最高時限是30-60個工作日,所以目前這起事件的調查處理都還在規定的時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