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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只有有了車位纔能買車,這事其實並不新鮮。早在上世紀90年代後期,北京曾經實施過有泊車車位證明纔能購車的措施,但由於各種原因,最終在2004年取消了。如今,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不斷攀昇,行車難、停車難已經成為了北京但不只是北京獨有的城市病,『有車位纔能買車』再次被提及。
昨天,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政策吹風會,就進一步推進城市停車場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有關政策進行解讀,並答記者問。來自住建部、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的相關負責人回應了眾多熱點問題。
在大城市,在小區裡停車費勁,出門路上停車也費勁,有數據顯示2005年以來,我國汽車保有量每年增長15%以上,截至2014年底,全國汽車保有量1.54億輛。初步測算,我國停車位缺口超過5000萬個,新增需求加上歷史欠賬,需要建設的停車泊位規模越來越大。對於未來城市停車場的建設規劃,住建部副部長陸克華表示,在規劃方面,主要是解決城市停車設施『建多少』、『在哪建』的問題。
陸克華說,要根據城市人口、用地等實際情況和城市未來的發展需求,確定城市停車設施的規模。比如人口在50萬以下的城市停車總規模應該在汽車保有量的1.1到1.5倍;人口在50萬以上的城市停車的總規模應該在汽車保有量的1.1到1.3倍,總體上來講,要考慮一定的餘量。這裡要強調的是不能簡單采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辦法,哪個地方停車難就在哪個地方建、多建避免這種不按照規律來建的情況。
當然,說到停車自然離不開車本身,陸克華表示,在汽車消費觀念方面,目前我國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誤區,第一個不合理是主要靠小汽車來出行,並不是收入高就要選擇小汽車、收入低纔選擇公共交通等方式,要根據出行目的、出行距離,合理的選擇出行方式。第二個不合理是我國消費者買車多數都是三廂車、大車,車輛體積大小不一樣,停車的佔地就不一樣,如果車輛體積變小了,同樣的用地面積就可以停更多的車,停車效率可以提高1/3左右。既然說到買車這事兒,北京前段時間表示正在研究『有車位纔能買車』的試點方案,的確,停車場是個稀缺資源,停車位越少限購措施效果就會越明顯,但這是不是有悖於解決居民停車難的政策宗旨呢?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回應稱,應當充分論證、充分征求公眾意見,應當允許地方政府在鼓勵消費者購買停車位上進行一些積極的政策探索。他說,要買車就應當有停車位,停車位是消費的前提,或者停車位本身就是汽車消費的一個重要內容,這種鼓勵購買停車位的措施,應當允許地方政府試點探索。
另外,最近的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部署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和城市停車場建設,新建住宅停車位建設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的比例應達到100%,也就是說以後小區裡的停車位要麼有充電樁要麼具備安裝充電樁的條件,但是,當前各家車企的電動車充電系統五花八門,特斯拉有特斯拉的充電系統,比亞迪有比亞迪的,就好像當年的手機,充電插頭各式各樣,對此情況,國家能源局副局長鄭柵潔表示,當務之急是盡快完成充電接口,還有通訊協議的這些關鍵的國家標准的修訂稿的發布,新版標准公布以後,對存量的充電設施要進行要改造昇級,『要不然就五花八門了』。針對特斯拉等車企采取自己標准的問題,鄭柵潔表示,在中國必須遵照中國的標准,特斯拉現在積極參與新版國標的制訂工作,將根據新版的國標對他們的車型進行改造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