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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歲的陝西西安環衛工黃祖芳,9月24日凌晨4時被一輛寶馬車撞飛,全身多處骨折。而肇事女司機因當時離開現場,遭保險公司拒賠,在支付15萬元醫藥費後已無力承擔。
黃祖芳是山陽縣板岩鎮人,2006年開始在西安市張家村街道辦做環衛工。9月24日凌晨4時許,她在馬路中間作業時被撞,當時沒有穿反光背心。10月16日,記者在陝西省人民醫院骨科病房看到黃祖芳,她全身多處嚴重骨折,前一日剛剛拔除胃部導食管。從事發到10月10日,她一直在重癥監護室治療。現在轉至普通病房的她,因拖欠醫藥費已被停藥。
26歲的張小姐是肇事司機,車是今年4月底貸款購買的,首付和各種手續花了20萬,現在每月需還款5000多元。『我想把車賣了,但車出了事故,貸款時產權還抵押在銀行,一時半會兒還賣不掉,我名下也沒有其他財產可以抵押了。』張小姐說,『借錢交了15萬醫藥費後,親戚朋友都不借給我了。』
據了解,事故發生後,『嚇蒙』了的張小姐離開了現場,留下朋友處理事故,9月24日下午纔到交警碑林大隊『自首』。正因這一行為,商業車險公司拒絕賠付。
張家村街道辦環衛工作相關負責人說,『我們為環衛工人買的人身意外保險,需要等事故鑒定結果出來後纔能賠付。』
張小姐事發後離開現場是否構成逃逸,出警民警表示事故仍在調查階段。
『一般出了交通事故,無論嚴重與否,司機都應積極救助傷者,並原地等待交警勘查事故現場,保險公司來進行責任認定。』保險業資深人士閆偉說,一旦司機在事故後有逃逸等行為,如果保險條款中有約定,保險公司可以拒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