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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涉貪省管乾部逾九成違規插手工程
涉貪省管乾部中超過九成有違規插手工程問題,單筆受賄金額高達3000萬元。專家表示,權力過度集中且不公開透明,為權力尋租留下了空間。與巨大的獲利相比,案發風險較低也是工程領域腐敗難除的重要原因。在政府部門內部將決策權與執行權分開,並全程公開監督,纔能從根本上遏制工程領域腐敗多發的現象。
腐敗典型:
官商一體『賀半城』
江西省紀委查處十八大以來省管乾部涉嫌貪污賄賂的人中,93.8%有違規插手工程謀取私利問題。被稱為『賀半城』的江西萍鄉市政協原主席賀維林是其中的典型。據了解,賀維林涉嫌濫用職權、受賄、貪污一案目前已偵查終結,即將由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隨著案情的披露,賀氏家族借助工程非法牟利的行為逐漸浮出水面。
據辦案人員介紹,賀維林長期擔任萍鄉市領導,賀氏家族在萍鄉成立或持有股份的企業共19家,其中僅房地產公司就有5家,開發樓盤面積近40萬平方米。賀氏家族企業借助賀維林的權力經商,積累了巨額財富,僅賀維林利用職權打招呼,其家族企業少繳稅款、土地出讓金及罰款等就達1億多元,呈現出『前門當官,後門開店,官商一體,利益共享』的鮮明特征。
基層辦案人員介紹,為了獲得工程項目,一些企業不惜大肆向工程有關人員行賄,甚至將工程總造價的5%至10%作為『好處費』列入支出預算。一般工程造價少則幾十萬,多則數十億以上,腐敗成本驚人。江西某地級市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通過違規插手乾預工程項目,涉嫌單筆受賄就高達3000萬元。
手法隱蔽:
攻守同盟『合伙人』
辦案人員介紹,為降低風險,官員插手工程的手法越來越隱蔽。一些官員插手工程時,往往藏身幕後,固定安排1至2名至親好友出面,充當自己收受錢財的『白手套』和牟取利益的『代言人』,以此隱匿違紀違法痕跡。
例如,江西萍鄉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孫家群插手工程項目,無論是施工管理還是利潤結算,都由他的外甥何某出面,收受的巨額贓款也都放在何某名下。
為將曝光風險降到最低,一些官員精心挑選『合伙人』,制造范圍極小的『共腐圈』,甚至訂立攻守同盟。例如,孫家群等人案發後,原萍鄉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張學民和原萍鄉市政協主席晏德文預感不妙,多次訂立攻守同盟,企圖『瞞天過海』。張學民甚至借《龔全珍日記》裡講的一位革命烈士被捕後堅貞不屈的英勇事跡『鼓勵』晏德文與自己達成攻守同盟。同時,和商人建立政商聯盟,大搞權錢交易。圈子裡有固定的幾個老板,人員結構和利益鏈條相對穩定,具有很強的隱秘性。
這些官員還嚴控受賄對象,進行『選擇性腐敗』。如晏德文堅持『小錢不收、平頭老百姓的錢不收、不信任人的錢不收』的『三個不收』原則,將受賄對象控制在小范圍內。
此外,為了將『黑錢』洗白,腐敗官員用盡心機。如在一個地產項目中,張學民、晏德文為了掩蓋他們巨額索賄的事實,指使『代言人』與該項目開發商簽訂了一份《合作開發協議》,將其索要金額以項目建設借款回報的名義,用借據、協議的形式確定下來,使其合法化。
治理重點:
盯住政府投資工程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監督約束機制仍不完善,一些不法商人不惜成本拉官員下水,其目的就是利用官員手中的權力制造暴利空間。如孫家群在擔任萍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其外甥何某的名義,與私人老板彭某合伙,參與萍實大道等7個項目的建設。雙方約定,工程結束後,彭某按照事先承諾20%的乾股給予『分紅』。為實現既得利益,孫家群違反原則,利用職務影響力,將萍實大道項目概算從6000萬元追加到1億元。
為了管住任性的權力,今年9月起,江西開展了領導乾部違規插手乾預工程項目問題專項治理,並將『一把手』作為重點對象,對頂風違紀者,將一律先免職,再給予相應處分。
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顏三忠認為,與工程領域巨大的獲利相比,案發風險仍然較低是腐敗難除的主要原因。他認為,必須將外部監督滲透到權力運行的每個環節中,實現決策權與執行權分開,避免權力過度集中、封閉運行導致的『脫軌』現象。
『織密規則和程序網,讓想鑽空子、搞腐敗的人「有想法沒辦法」。』一些辦案人員認為,要重點盯住政府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實現全過程、動態化、無縫化監督管理,實現源頭防范,減少權力尋租空間,讓腐敗分子無從下手、無處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