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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承租家庭累計欠繳租金達6個月的,必須退出公租房。從住保辦獲悉,近年來,天津對280戶欠繳租金的公租房承租家庭,通過劃扣住房公積金、銀行存款、租房保證金等途徑追繳租金137萬元。河北區、東麗區、西青區人民法院還分別對福橋裏、秋悅家園、朗庭園公租房項目欠繳租金、依政策應予騰退的3戶承租家庭做出騰退判決,使這3戶家庭足額補繳租金、辦理了退出手續。
據介紹,自2011年至今,市內六區和環城四區已推出39個公租房項目,2.6萬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入住,改善了居住條件,已入住項目累計租金收繳率達97.5%。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天津公共租賃住房政策規定,承租家庭累計欠繳租金達6個月的,須退出公租房。天津公租房租賃合同也明確約定,承租人欠繳租金累計滿6個月經催告仍未繳納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收回房屋。相關負責人表示,司法支持有力維護了住房保障政策的權威性,同時也較好地發揮了警示作用,目前全市已有645戶公租房承租家庭因自身條件變化主動辦理公租房退出手續,保證了公共資源合理有效循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