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天津北方網訊:明天是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隨着依法治國理念的深入人心,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觀念得到廣大羣衆的真心擁護。記者昨日從本市和平區法院瞭解到,自今年5月1日新《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該院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即“民告官”案同比增長4倍多。
從信“訪”到信“法”
南開區居民王淑紅:以前都不敢想,還能告“當官的”。現在時代不同了,政府強調的是爲百姓服務,服務出了問題,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網友Sweet:如今“民告官”案屢屢見諸媒體,這不僅體現了司法公開,也是對法律的尊重。公開“民告官”信息,有力地督促了政府依法行政,是法治進步的體現,值得點贊。
律師史瑞英:過去,行政訴訟面臨着立案難、審理難、執行難的“三難”問題,最突出的就是立案難。當老百姓與政府機關產生糾紛時,行政機關不願意當被告,法院也不願意受理,導致許多應當通過訴訟解決的糾紛被迫成了“信訪件兒”,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信訪不信法”的局面。由於信訪部門也屬於行政部門,所以無論其如何處理,當事人也往往認爲不公平不公正。新《行政訴訟法》以及立案登記制的實行,破解了上述難題,明確了法院有訴必理、有案必立,將官民爭議納入訴訟軌道,將雙方矛盾交給獨立的司法部門去評判,使雙方在平等狀態下溝通,更有利於矛盾化解。
敞開大門受理行政案
和平區法院行政庭庭長張戰華:根據市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以本市市級行政機關爲被告提起訴訟的行政案件由我院管轄。目前從立案案由看,最多的三類案件爲:政府信息公開案件、履行法定職責案件和撤銷行政行爲案件。
行政訴訟案件數量的激增,一方面說明法院採取了切實有效的措施保障當事人的訴權,依法進行了登記立案;另一方面也說明公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行爲不服時懂得通過法律途徑去解決。雖然案件數量上升給我們的工作帶來一定的壓力,但是我們會盡量爲人民羣衆提供快捷、高效、公開、公正的司法服務,依法審理好“民告官”案件,維護法律的權威。
“民告官”可申請法律援助
和平區司法局局長楊福明:依據我國《法律援助條例》,行政訴訟也在法律援助的範圍內。司法部《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第二十條也規定,對於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作出給予法律援助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指派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其他社會組織安排其所屬人員承辦,或者安排本機構的工作人員承辦。所以,對於經濟困難並符合援助條件的行政訴訟原告方公民,設在司法局內的法律援助機構會根據申請,依法提供法律援助。同時,司法局作爲行政機關也會嚴格依法行使職權,在確鑿的證據基礎上作出行政行爲,正確適用法律、法規,保證行政行爲的合法性,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避免行政訴訟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