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區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意見。
天津北方網訊:2015年,區檢察院在區委和市院正確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區十六屆人大五次會議決議要求,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深入推進各項檢察工作,爲平安津南、法治津南、美麗津南建設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着力保障經濟社會發展,促進民計民生改善
——積極維護經濟發展環境。依法嚴厲打擊製假售假、合同詐騙等嚴重經濟犯罪,全年批准逮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案件14件19人,審查起訴18件30人。依法維護金融管理秩序,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衆存款、集資詐騙等金融犯罪案件9件10人,審查起訴9件11人。依法懲治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環境污染等犯罪,批准逮捕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生產銷售假藥案件1件1人,審查起訴1件1人,批准逮捕污染環境犯罪案件1件1人,審查起訴4件4人。持續開展“掃黃打非”、整治網絡淫穢色情等專項行動,批准逮捕涉及“黃、賭、毒”犯罪、文化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犯罪、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28件34人,審查起訴31件34人。
——積極參與社會治理。積極參與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專項整治,深化檢察環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成立平安志願者特勤支隊,開展治安巡邏和平安建設宣傳活動,增強羣衆安全防範意識。密切關注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領域出現的新情況,突出打擊各類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以及利用網絡實施造謠、詐騙、搶劫等犯罪活動。全年批准逮捕相關刑事犯罪案件118件165人,審查起訴44件56人。貫徹落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專人辦理、社會調查、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犯罪記錄封存等制度,加強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幫教工作。全年對涉案未成年人開展社會調查10人次,完成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9件12人。
——積極化解社會矛盾。健全檢察環節矛盾化解機制,堅持把化解矛盾貫穿執法辦案始終。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155件237人,不起訴32件37人。完善法律文書說理、檢調對接、司法救助機制,促進辦案環節矛盾化解。促成刑事和解11件15人,辦理刑事申訴案件2件,建議司法行政機關對未成年被告人開展法律援助11人。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機制改革,依法做好涉檢信訪工作。全年妥善辦理羣衆來信97件,接待來訪115件225人,答覆實名信訪38件,保持了涉檢進京非正常訪爲“零”。加強派駐檢察室建設,建成遠程視頻接訪系統,讓數據多跑路,讓羣衆少跑腿,更加方便快捷地辦理羣衆訴求。
二、着力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作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根據社會治安形勢變化,嚴厲打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及故意殺人、搶劫、強姦等嚴重暴力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的各類刑事犯罪案件511件706人,同比分別上升5.6%和9.5%;經審查批准逮捕353件470人,同比分別下降25.3%和25.3%。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各類刑事案件621件812人,同比分別下降5.2%和9.8%;審查起訴530件686人,同比分別下降19.9%和24.7%。加強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工作,強化審查批捕階段證據審查和逮捕必要性審查,堅決排除非法證據。完善公訴人出席庭前會議機制,提出並出席庭前會議8次。推進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辦理刑事速裁案件86件86人。訴訟實效進一步提高。
——深入推進反貪污賄賂工作。適應反腐敗鬥爭新常態,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將查處重點向行受賄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罪、處級領導幹部犯罪轉變,嚴懲徵地拆遷領域職務犯罪,深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犯罪,讓羣衆切身感受到反腐成效。全年共立案查處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12件24人,其中,貪污案件2件11人,行受賄案件8件11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濫用職權案件1件1人。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800餘萬元。經市院指定管轄,立案查處了天津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局原副局長蔣穎(正廳級)受賄案,有力震懾了職務犯罪行爲。充分運用法制宣傳、警示教育、預防調查、檢察建議、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等預防措施,着力抓好重點領域、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廉政風險防範,促進全區反腐倡廉建設。全年開展預防警示宣傳教育97次,有3000餘人次到本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開展預防調查3件,撰寫預防調查報告3篇。提出預防建議10件,啓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1207次,推動有關單位和部門健全完善管理制度3件。
——全面加強訴訟活動監督。加強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向公安機關制發《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16份,公安機關主動立案10件29人,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3份。追捕犯罪嫌疑人1人,追訴遺漏犯罪事實2件4人。加強刑事審判活動監督。提起刑事抗訴2件3人。加強刑事執行監督。制發書面檢察建議53份,向看守所提出羈押期限預警提示113人次,維護監管秩序,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對11名沒有繼續羈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後建議有關機關變更強制措施。加強社區矯正檢察監督。推進社區矯正檢察聯絡室建設,通過開展“社區服刑人員脫管、漏管”專項檢察活動,促使1名不符合矯正條件的社區服刑人員被收監執行。着力構建以抗訴爲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格局。經提請抗訴或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重新審理民事訴訟案件3件,改判3件。
三、着力落實從嚴治檢要求,促進執法隊伍建設
——強化執法規範化建設。深入開展“規範司法行爲專項整治活動”,集中整治執法不嚴、執法不公、執法不廉等十個方面的突出問題,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機制,強化案件流程監管控制,全面加強執法管理。制定出臺《涉案財物保管規定》,加強涉案財物監管。主動徵求律師意見建議,加強和改進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接待工作,積極構建檢律良性互動關係。健全案件評查和執法過錯問責機制,認真落實職務犯罪案件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和審查逮捕上提一級等制度,不斷強化執法辦案內部制約。加強檢察委員會規範化建設,着力發揮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案件等職能作用,研究決定疑難複雜案件19件。
——加強隊伍教育管理。紮實開展“三嚴三實”和“守紀律講規矩、公正廉潔執法”專題教育活動,全面加強檢察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築牢檢察幹警思想防線。舉辦“津南檢察講壇”、“津南檢察論壇”,切實加強教育培訓、崗位練兵和檢察人才培養,全力推進執法能力建設。不斷深化司法調研服務,不斷健全密切聯繫羣衆機制。認真組織開展法律監督進機關、進企業、進鎮村、進學校、進社區和“聽民聲”活動45次,深入開展黨員幹部進社區活動,通過發揮檢察職能,不斷改善民生。深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和中央八項規定,綜合運用預防警示教育、檢務督察、紀律作風專項檢查、嚴查幹警違法違紀問題等措施,促進紀律作風進一步轉變,不斷推進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自身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完善陽光檢務機制。積極構建開放、透明、便民的陽光檢務機制,推動檢務公開由職能職責公開向以執法辦案信息公開爲主的轉變。加強檢察新聞宣傳和涉檢輿情導控工作,開通“津南檢察”官方微博、微信,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傳播檢察正能量。加強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網上公開工作,及時發佈重要案件信息2件,公開案件流程、辦案部門、辦案期限等程序性信息1346件,公開終結性法律文書167件。通過開展向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舉辦“檢察開放日”、舉行案件公開聽證會等活動,主動公開檢察工作,徵求意見建議,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檢察執法辦案接受監督的渠道得到進一步拓展。
各位代表,2016年檢察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不斷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身監督、強化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檢察工作水平,爲全面推進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區、實現“十三五”時期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良好開局提供堅強司法保障。重點要抓好以下五個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註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加大打擊金融、知識產權等領域的違法犯罪力度,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嚴厲打擊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破壞生態資源的犯罪,保障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經濟發展。積極投入反恐怖反分裂鬥爭,依法堅決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健全服務羣衆、化解矛盾長效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是更加註重反腐倡廉建設。深化檢察機關與紀委協同辦案、區域聯動辦案等辦案新方式,重點查辦領導機關和重要崗位領導幹部職務犯罪,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統籌運用法制宣傳、警示教育、預防調查、檢察建議、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等預防措施,推進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社會化、專業化、法制化。
三是更加註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堅持依法監督、規範監督,改進監督方法,提高監督質量,增強監督實效。深化司法機關聯席會議制度,提升打擊犯罪合力。推進建立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行使職權行爲的督促糾正制度。加強刑事執行監督,推進構建以抗訴爲中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格局。
四是更加註重檢察改革發展。圍繞爲全面推進依法治區提供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保障的總目標,統籌推進檢察改革。深化刑事案件速裁等改革試點成效,落實司法人員分類管理等改革任務,逐步完善司法責任制等改革措施。全面推進檢務公開,探索建立“互聯網+檢察”發展模式,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五是更加註重自身公正廉潔執法。牢牢把握檢察工作發展規律,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隊伍管理機制,打造公正廉潔高效的檢察執法隊伍。深化案件集中管理,突出抓好對自身執法辦案的監督制約,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堅持從嚴治檢,依法規範檢察幹警執法行爲,建設高素質檢察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