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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濱海新區塘沽第十五中學黨支部書記朱玉岺等公款國內旅遊問題。朱玉岺和時任校長潘懷林決定以工會活動名義,組織70名教師赴雲南公款旅遊。濱海新區紀委分別給予朱玉岺、潘懷林黨內警告處分。
2.津南區老齡辦主任於全發違規發放獎品以及節日補貼問題。於全發個人決定,違規發放獎品以及節日補貼。津南區紀委給予於全發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東麗區華明街道黨委副書記趙建新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等問題。趙建新多次駕駛華明街道公務用車,辦理個人私事,並存在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行爲。東麗區紀委給予趙建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由副處級降爲主任科員。
4.西青區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兼區公務員局局長孫維鵬違規佔用辦公用房問題。孫維鵬在區人社局和區公務員局各佔有一間辦公用房,在全市開展的超標準辦公用房集中清理工作期間,未及時整改。西青區紀委給予孫維鵬黨內警告處分。
5.天津國際工程諮詢公司總經理助理劉金棟違規購買高檔白酒公款報銷問題。劉金棟以公務爲名,購買某知名品牌高檔白酒,並用公款報銷。天津國際工程諮詢公司黨委給予劉金棟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天津農學院教務處副處長王立春借爲兒子操辦婚事之機違規收取禮金問題。王立春以兒子結婚爲由,違規宴請,並收取管理對象禮金。天津農學院黨委給予王立春黨內警告處分。(天津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