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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沸沸揚揚的哈爾濱“天價魚”事件,究竟誰是誰非主責在誰,輿論幾經反覆。前日《今晚報》報道,這是一起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惡劣事件,做出相應處罰,同時啓動對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的問責程序。
以往雖也有類似事件主責和是非認定的反轉,但從“天價魚”事件的最初曝光,到有此結果,其間的跌宕起伏、一再反覆,應屬少有的“反轉劇”。爲何如此?筆者認爲,這是因爲當地相關部門錯誤的“自我保護”使然。由此聯想到去年青島的“天價蝦”等類似事件,可發現不少相同點。首先,這都發生在旅遊地和旅遊過程中,也都是本地餐館接待外地遊客出現的“天價”。其次,在事件發生後,當地有的部門總是敷衍搪塞,甚至認可不良餐館的某些不實託詞,涉嫌保護過關。
這些不當做法所致結果,也驚人一致,就是適得其反、欲蓋彌彰。越不想給本地形象造成不良影響,越不想給本地旅遊業帶來損失,事件的負效應卻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導致“面子”和“裏子”都輸。試想如果當地相關部門在事發最初不“護犢子”,這件事本可及時化解。多次發生於外地的導遊威脅、辱罵遊客事件,相關部門多是採取敢面對、不護短的上策,及時徹查事件真相併處罰當事者,很快降低了負面影響。
如“天價魚”這樣明顯存在漏洞和瑕疵的事件,查處取得新進展,是因爲在我們的社會裏,公平和公正是不容褻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