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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網上幫辦顧夢虹即時播報市民牛先生日前在4S店預定了一輛新能源汽車,作爲上下班的代步工具。沒想到,在申請安裝個人充電樁的問題上,一上來就遇到了小區物業的“阻力”。
申請安裝充電樁需物業同意
牛先生家住中北鎮的福雅花園,工作單位在空港,急需一輛小汽車作爲代步工具,但苦於搖不到號,於是將目光轉向了不需要搖號又環保節能的新能源汽車上,看好了車型之後果斷預訂了一輛。由於牛先生在小區的地下車庫租了一個車位,他開始向電力公司諮詢如何申請安裝個人充電樁的問題,得知在需要準備的材料中有一件是由物業公司出具的“同意使用充換電設施證明”。
牛先生找到了小區物業,得到的回覆是“出於安全考慮不同意安裝”,“國家倡導推廣新能源汽車,各種利好政策出臺,爲什麼申請手續第一關就在物業這兒卡住了?且物業的態度非常堅決,車位無論是買的還是租的都不行。”牛先生對此表示非常不解。
記者從電力部門瞭解到的信息證實了牛先生的說法,電力公司表示用戶需把材料準備齊全,“這裏面最重要的就是物業同意安裝的書面證明,因爲後面的施工方案需要物業的配合,授理之後我們會派專人現場勘查,看看環境是否符合安裝標準。”
物業:對充電樁的性能以及安全知識不掌握
隨後記者聯繫了福雅花園的華夏物業,地下車庫的負責人韓先生表示,“現在確實不斷有業主向我們提出了安裝充電樁的要求,公司爲此專門開會討論,作爲一個物業公司,地下車庫的職工崗位職責就是看好車,職工對充電樁的性能以及相關的安全知識不掌握,這是個責任問題,我們沒有這個管理的能力,所以接不了這個工作,業主還是不安裝爲好。”對於個人充電樁的安裝需求會越來越高的這個趨勢,韓先生認爲,將來如果相關政策落實到了物業公司這一層,他們會按照上級要求去接手並完善這項工作。
針對充電樁進小區難的現狀,西青區物業辦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目前無法強制要求物業公司同意業主安裝充電樁,這個瓶頸還需要政策的完善。
最終,因爲無法安裝充電樁,牛先生決定退掉預訂的新能源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