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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2014年5月20日,濱海新區行政審批局掛牌成立,“一顆印章管審批”、“審管分離”等模式實現了相對集中的行政審批改革。其中,“審管分離”實行後,如何保障各部門監管到位成爲濱海新區行政審批改革的重點之一。
建審批與監管信息交換平臺
據瞭解,在“審管分離”模式下實現審批和職能部門監管的有機聯動,即時全面的信息交流互動必不可少。
爲此,新區行政審批局利用互聯網技術,在行政審批系統中建立起審批與監管信息交換平臺,將審批結果信息,按部門分類通過平臺及時告知監管部門,並通過信息提示,使監管部門第一時間獲知,以便主動實施監管,不因審管分離而出現監管工作的空檔和時差,並將審批的全部材料、全部過程、全部要件全面推送至監管部門,爲監管部門實施事中事後監管提供了全面的依據;同時,監管部門將監管中實施行政處罰的情況,通過平臺反饋給行政審批局,實現了審批與監管信息雙推送。
信息交流互動倒逼主動監管
新區行政審批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宋濤告訴記者,即時全面的信息交流互動,倒逼監管部門主動實施監管職責,改變了過去“以批代管”的模式,與此同時,監管部門在實施監管過程中對於審批行爲的合法性與合理性都能進行判斷,從而也是對審批工作的直接有效監督。宋濤說:“審管聯動是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改革的配套制度,我們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這一制度改革創新,創設出審管互動信息交流、重點方面專項會商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與監管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實現了審管聯動的系統性、全面性、即時性和互動性,促進了審批與監管工作的有效銜接。”
據瞭解,對涉及國家安全、生態安全和公共安全,以及重大生產力佈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且具有直接關聯性的重大項目,新區行政審批局還建立了專項會商制度,組織行業主管部門會商,共同研究確定審批事項。對一些與監管直接相關的事項,按照工作需要,新區行政審批局提前商請有關監管部門派出觀察員參與審覈工作,充分聽取觀察員意見,加強工作銜接,形成部門合力。
此外,爲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新區近日出臺《關於成立天津市濱海新區審管聯動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從審管聯動工作的領導強化、機構健全、機制完善和職責明確等方面進行加強和提供保障,“放管結合”,推動事中事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