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日前對河西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5名搶劫、敲詐同性戀者的被告人作出一審判決,5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被處罰金。
2003年4月間,被告人段某、於某、董某、章某、萬某預謀,由段某、董某將同性戀者誘騙至河西區某樓18棟106室等處,假意與其交往,然後,其他被告人闖入室內,採用暴力手段搶劫同性戀者財物,或以揭發隱私相威脅勒索錢財。10余天內,5名被告人以上述手段先後作案3起,搶得現金100餘元,勒索現金3.1萬餘元。
河西區人民檢察院對此案審查後,依法以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對5名被告人提起公訴。日前,河西區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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